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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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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8-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18-024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0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丰华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3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3.86%股份的股东丰华,在2018年4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钱大治先生已申请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经研究决定,提议补选夏瑛先生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人选,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夏瑛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后,同时将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夏瑛先生简历如下:

夏瑛,男,1962年9月出生,中国房地产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资本运作研训中心主任。曾任香港金融管理学院副院长、香港金融研究院常务副所长、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EDP创始负责人、宝钢工程建筑总公司海外工程公司总经理、中宏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君安证券上海总部国际部副总经理、大鹏证券上海总部研发部经理。

本议案为临时提案,不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2)《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提议补选陆均林先生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人选,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陆均林先生简历如下:

陆均林,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余姚化纤集团,2002年加入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现任大丰实业副总经理, 分管大丰轨道交通装备公司

本议案为临时提案,不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3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4月20日13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宁波余姚新建北路737号公司三楼综合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0日

至2018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9项议案已经2018年3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18年3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上述第10-11项议案由控股股东丰华先生以临时提案方式提出,详见公司刊登于2018年4月1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