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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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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2018-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9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20,000.00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1年

● 委托贷款利率:4.6284%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根据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8年4月4日,公司与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滦财务公司”)、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润公司”)签署编号为“WTDK2018026号”的《委托贷款合同》,公司通过开滦财务公司向唐山中润公司提供20,0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唐山中润公司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资金支持。

公司向唐山中润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该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贷款期限自2018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3日止,贷款利率为4.6284%,贷款期限一年。公司本次向中润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唐山中润公司向开滦财务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放委托贷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向唐山中润公司提供不超过96,0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截至目前公司已对唐山中润公司发放委托贷款96,000.00万元,委托贷款剩余额度为0万元。

董事会意见:唐山中润公司成立时,公司引进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港兴实业总公司作为战略合作伙伴,主要考虑可以形成长期稳定的销售渠道,保障唐山中润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作为持股94.08%的大股东,为唐山中润公司提供了全额委托贷款,保证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唐山中润公司经营稳定,银行信用良好,公司对其提供的委托贷款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3号路南

注册资本:155,924.75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贺明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硫磺、甲醇、杂醇、液氧、苯、甲苯、二甲苯、重苯、氢气、液化氮的生产销售;焦炭、硫铵生产销售;钢材、铁精粉的批发零售及国际进出口业务。

2、委托贷款对象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唐山中润公司主营业务为焦炭及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48,541.58万元、396,177.25万元、520,756.94万元。

3、委托贷款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唐山中润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4.08%的股权;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的股权,唐山港兴实业总公司持有其0.92%的股权。

4、委托贷款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6年末,唐山中润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10,664.54万元,负债总额249,673.45万元,净资产160,991.09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实现396,177.25万元,利润总额实现5,272.01万元,净利润5,951.48万元。截至2017年末,唐山中润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84,729.12万元,负债总额223,667.79万元,净资产161,061.33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实现520,756.94万元,利润总额实现31.70万元,净利润62.20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贷款,有利于保证子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减少财务费用,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公司对其子公司具有控制权,可以对子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能够较好的控制委托贷款风险,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唐山中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可以掌握该笔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公司将会对子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发放委托贷款为280,881.00万元,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也不存在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其中:为子公司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0,0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润公司发放委托贷款96,0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26,4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19,0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8,0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泓炭素化工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2,981.00万元,为子公司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2,500.00万元,为参股公司山西介休义棠倡源煤业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6,000.00万元。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