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杭州滨江房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滨江房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向浙江浙商产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其指定方申请18亿元借款。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以保证合同为准。
本董事会承诺董事会有完整、充分的授权对上述连带责任保证作出决议。本决议的作出,完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授权的规定,如因本决议不合法、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违反股东会授权而导致浙江浙商产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损失的,由公司及在本决议上签章的董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18-050号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项目合作进展的议案》
公司于2016 年 11 月 28 日与深圳市安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滨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新润先科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深圳龙华区安丰工业区项目之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现因目前深圳市安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土地使用权人深圳新润先科有限公司无力推进项目的前期立项申报手续,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退出深圳龙华区安丰工业区项目的合作,并收回依照原合作协议所提供的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与曙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合作在江苏省南通市进行房地产开发,双方一致同意以曙光集团名义进行土地竞买、并购洽谈。为顺利推进合作事项的进展,公司拟向曙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18-051号公告《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0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滨江房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建设”)向浙江浙商产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其指定方申请18亿元的贷款。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以保证合同为准。
2、审批程序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 2018 年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 60 亿元。
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以下情形:
1)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3)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 60 亿元的担保额度已使用31.4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为18亿元,累计担保金额占 60 亿元担保授权额度的82.33%,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该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全称:杭州滨江房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5日
3、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38号204室
4、法定代表人:朱慧明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服务:房产建设工程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建设工程咨询,房产中介,房产营销策划。
7、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截至 2017 年12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657,881,010.46 元,净资产494,865,324.74元。2017年该公司营业收入335,805,327.29元,净利润155,609,114.90元。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浙江浙商产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其指定方
2、保证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人民币18亿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滨江建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滨江建设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鉴于目前滨江建设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滨江建设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344,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09%。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曙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集团”)拟合作在江苏省南通市进行房地产开发,双方一致同意以曙光集团名义进行土地竞买、并购洽谈。为顺利推进合作事项的进展,公司拟向曙光集团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曙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财务资助用途:用于南通市相关房地产项目的投入,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5、财务资助期限及利率:1)若2018年4月12日前获得项目,本次财务资助中8,000万元最迟还款期限为2018年10月7日,该部分借款曙光集团按12%的年化利率向公司支付利息。除8000万元以外的借款,在曙光集团成功获取房地产项目,并在公司取得项目公司股权后,转为公司对项目公司的股东借款,由项目公司还本付息。2)若2018年4月12日前未能获得项目,曙光集团将所有借款先行归还公司,并按6%的年化利率向公司支付利息。
6、风险控制措施
1)曙光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六安曙光置业有限公司80%的股权为曙光集团债务的履行提供质押担保。
2)曙光集团实际控制人江辉平为曙光集团债务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并出具《保证函》。
7、审批程序: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下同)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的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委托贷款),实施期限自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 2018 年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在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于2018年4月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曙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1999年08月31日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江夫友
5、注册资本:30078.00万人民币
6、注册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三星大道二建大厦
7、经营范围: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实业投资、项目投资、企业资产管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户外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凭资质证书经营);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
8、曙光集团2017年度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三、担保措施
(一)曙光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六安曙光置业有限公司80%的股权为曙光集团债务的履行提供质押担保。六安曙光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日期:2010年04月15日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邵良国
4、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5、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开发区前进路
6、经营范围:住宅小区综合开发建设;商品房销售、租赁;住宅构配件、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六安曙光置业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二)曙光集团实际控制人江辉平为曙光集团债务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并出具《保证函》。
四、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累计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为335,883.49万元。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508,509.25万元。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利用自有资金向曙光集团提供财务资助,为曙光集团进行土地竞买、并购洽谈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利于合作事项顺利推进。本次财务资助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合作事项顺利推进,同时也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我们同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下列期间: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二)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贷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新增3项临时提案,即第13、14、15 项议案,第13项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第14项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第15项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8年4月9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8日—2018年4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8日15:00至2018年4月9日15:00。
2、会议地点:杭州市平海路53号友好饭店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戚金兴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4人,合计持有股份1,495,430,7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062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93,879,8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124%;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50,9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8%。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3,158,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95,408,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95,408,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95,328,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2%;反对10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5,328,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2%;反对10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3,056,7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9%;反对10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弃权0股。
5、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95,408,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5,401,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3,129,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5,321,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7%;反对10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5,321,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7%;反对10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3,049,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7%;反对10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弃权0 股。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5,140,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3,129,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弃权0股。
关联股东朱慧明先生回避该议案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5,323,6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10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3,051,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反对107,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弃权0 股。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5,321,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7%;反对10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3,049,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7%;反对10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弃权0 股。
12、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5,401,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3,129,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弃权0股。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5,401,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3,129,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弃权0股。
14、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4.1 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495,401,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3,129,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弃权0股。
14.2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495,401,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3,129,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弃权0股。
14.3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495,401,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3,129,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弃权0股。
14.4 担保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495,401,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3,129,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弃权0股。
14.5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1,495,401,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3,129,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弃权0股。
14.6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495,401,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3,129,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弃权0股。
14.7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495,401,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3,129,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弃权0股。
14.8 上市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495,401,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3,129,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弃权0股。
14.9 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1,495,401,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3,129,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弃权0股。
14.10 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495,401,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3,129,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弃权0股。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5,401,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3,129,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弃权0股。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贾生华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大会做了2017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滨江集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控股”)的通知:滨江控股于 2018 年4月9日通过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的名称:滨江控股,公司控股股东。
2、本次增持情况:滨江控股于 2018年4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2,601,19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8%。本次增持方式均为从二级市场购入。
二、控股股东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通过增持增加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控股股东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滨江控股持有公司1,331,231,98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2.79%。上述增持后,滨江控股持有公司1,333,833,17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2.87%。
四、后续增持计划
2017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司 2017 年 6 月 8 日公告。滨江控股将按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票。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要求。
2、滨江控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滨江控股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公司将继续关注滨江控股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4
债券简称:16滨房01 债券代码:112427
17滨房01 债券代码:11260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18年3月31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集团”)借款余额为139.36亿元(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滨江集团经审计的借款余额为89.48亿元,滨江集团当年累计新增借款额为49.88亿元,超过2017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63.60亿元的20%,主要是因为公司新增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就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上述新增借款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融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