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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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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蔡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和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玉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长82%,主要系本期产品销售价格上涨销售回款增加,以及流动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长60%,主要系本期增加原料预付款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长190%,主要系备用金借款及物业押金等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36%,主要系军工企业应退的预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50%,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长113%,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下降94%,主要系本期支付2017年度年终奖所致。

8、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0%,主要系本期产品销售价格上涨及并入子公司军工企业收入所致。

9、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18%,主要系本期销售产品发生的运费增加所致。

10、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9%,主要系本期公司完善管理机制,降低管理成本所致。

11、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25%,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利息和银行承兑汇票贴息增加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49%,主要系本期产品销售价格上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减少所致。

13、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97%,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等项目支出减少所致。

14、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56%,主要系本期化工板块产品销售价格上涨,产品毛利增加以及本期子公司军工企业利润并入所致。

1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6%,主要系本期支付2017年度年终奖所致。

16、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91%,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增加所致。

17、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为1,600万元(上期无),主要系本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品以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1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7902%,主要系本期流动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1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为7,005万元(上期无),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

2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5763%,主要系本期支付银行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卫东

二〇一八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8-057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兵器工业第二一四研究所

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签订的《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在合作范围内,涉及某一专业性专项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约定,本协议的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签署协议概述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平稳发展化工业务的基础上,确立了重点开拓军工产业的指导方针。公司与中国兵器工业第二一四研究所(简称“二一四所”)经友好协商,就建立长期、稳定、共同发展的合作关系,于2018年4月8日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二、合作方介绍

中国兵器工业第二一四研究所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直属的从事微电子技术和应用研究的专业研究所,始建于1979年。二一四所是首批科研院所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院所之一,在军工电子技术及科研上有着丰富的经验与顶尖的技术。二一四所的主要技术和专业方向为:半导体集成电路及特种器件、高可靠MEMS器件、薄膜集成电路、厚膜混合集成电路、MCM多芯片组件、基于LTCC技术的微波毫米波集成器件及组件、电子模块及电子信息系统集成组件/部件、电子元器件可靠性试验。

二一四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涉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二一四所就技术合作、业务发展、资本运作方面达成全面战略合作。二一四所在集成电路、芯片业务等相关业务方面与公司形成技术合作、共同研发,公司则以自身的平台优势协助二一四所实现资产优化、产业整合。在合作范围内,涉及某一专业性专项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约定。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战略合作期限为5年。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后,经协商一致,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四、对上市公司影响

1、本次合作充分发挥了双方优势,达成优势互补。通过技术合作、共同研发等方式,可以提升上市公司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和芯片设计、制造等方面的技术和研发能力和效率,从而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竞争力。

2、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有助于上市公司军工业务控股子公司与二一四所获得协同效应,实现公司与二一四所之间的信息、技术和资源共享,优化资源配置,节省成本费用,进一步巩固公司重点发展军工业务的战略方针。

3、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造成公司对二一四所形成依赖,上市公司在军工电子业务方面仍具备独立研发和销售能力。

4、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期利润和后期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确定 ,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协议的审议程序

上述协议为双方签署的框架性战略合作协议,无需二一四所实施额外审批程序,也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关于本协议涉及的合作事项,在合作范围内,涉及某一专业性专项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约定,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目前,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期利润和后期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确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相关说明

1、于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无变动。

2、于协议签订的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徐惠工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参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披露的《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除此以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减持计划。

3、于2017年6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简称“长沙韶光”)和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简称“威科电子”)的原股东分别就以现金方式收购上述两家企业事宜签订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参见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协议约定,分别以不高于62,790万元和不高于45,000万元的交易交个以现金方式收购长沙韶光70%和威科电子100%的股权。于2017年9月,在上述框架性协议的指引下,公司分别与长沙韶光和威科电子的原股东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长沙韶光70%和威科电子100%的股权对应的交易价格分别为62,790万元和45,000万元(参见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披露的公告,编号2017-117、118、119、120),与上述框架性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于2017年10月,上述标的资产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参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披露的《现金收购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17-145)。除上述框架性协议外,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其他框架性协议。

八、备查文件

公司与二一四所签署的《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8-058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