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802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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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34,378,47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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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业务范围
公司主要业务为煤炭产品生产和销售;火力发电,所采煤炭及发电量分别向内蒙古、吉林、辽宁地区输送。 公司产品包括褐煤、火电等。煤炭产品主要销售给内蒙古、吉林、辽宁等地区燃煤企业,用于火力发电、煤化工、地方供热等;电力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东北分部,用于电力及热力销售等。
2.经营模式
(1)公司煤炭生产采用单斗汽车-半固定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工艺,剥离生产采用单斗汽车间断工艺、单斗汽车-半固定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排土机工艺半连续工艺、轮斗连续工艺等,机械化程度100%。销售渠道既有直接向电厂、供热公司等终端的销售,也有向贸易商销售,再由贸易商向终端用户销售。但以直接向五大发电集团、大型供热企业及上市公司等终端用户销售为主。公司始终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加强资源衔接,严格实行“统一订货、统一请车、统一发运、统一结算”原则。
(2)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2×600MW国产亚临界直接空冷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系统。生产的电力主要向辽宁省输送。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煤炭业务。煤炭利润源于煤炭销售价格的上涨及采煤成本和其他管理成本的控制。2017年实际生产、收购原煤4,594万吨,比上年同期提高7.31%。2017年实际销售原煤4,594万吨,比上年同期提高7.39%。2017年实际发电510,556.25万千瓦时(含光伏),比上年同期提高5.08%。2017年实际销售电462,959.28万千瓦时(含光伏),比上年同期提高5.43%。2017年实现利润总额206,753.52万元,比上年同期提高116.68%。利润总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煤炭综合售价同比上升、煤炭销量与售电量同比增加所致。
(二)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状况
(1)2017年以来,随着煤炭去产能工作的稳定推进,我国煤炭市场供需基本平衡,经济运行质量提高,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行业整体效益稳步回升,煤炭去产能工作有望在2018年基本完成或提前完成。但是,当前煤炭行业相对落后的产能依然较多,结构性去产能任务艰巨,可能相关法规标准将更加严格;同时,“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和“基础价+浮动价”定价机制及“煤炭最高最低库存”等一系列长效机制将会对行业稳定运行发挥重要作用。
(2)火电企业受当前经济增长乏力,产能过剩和环保减排及煤炭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等影响,大多数火电企业可能出现亏损。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优势
(1)公司拥有的霍林河矿区一号露天矿田和扎哈淖尔露天矿田的采矿权,公司煤炭核准产能4600万吨,属于国内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并在2017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中,达到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露天矿标准。
竞争优势:一是稳定的系统内用户为公司煤炭的销售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二是公司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已经成为蒙东和东北地区褐煤龙头企业,品牌形象根深蒂固,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用户群和市场网络。三是公司一直以来与铁路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一定的运力优势。
(2)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2×600MW机组是东北电网直调火电厂主力调峰机组。
竞争优势:该2×600MW机组目前正处在良好的运营期间,此类型机组在东北电网是主力核心大机组。随着机组投产以来进行的综合升级改造、重要辅机变频器改造等,机组的能耗水平将大幅下降。
(三) 矿产勘查活动
1.采矿权范围内的勘探
根据2001年10月16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内蒙古自治区霍林河煤田一号露天矿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该矿山累计资源储量138,708万吨。截至 2017年12月31日,查明资源储量中,累计动用资源储量42,034万吨。
根据2004年9月13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内蒙古自治区霍林河煤田扎哈淖尔露天矿矿产资源储量分割核实报告》,该矿山累计资源储量121,716万吨。截至 2017年12月31日,查明资源储量中,累计动用资源储量17,215万吨。
2.无勘探
报告期内,除生产工程孔外,公司未安排勘探活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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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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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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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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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固体矿产资源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从事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实现营业总收入758,881.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96%;实现营业利润206,927.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17.44%;实现利润总额206,753.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6.68%。利润总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煤炭综合售价同比上升、煤炭销量及售电量同比增加所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75,461.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2.95%;基本每股收益1.0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4.00%;资产总额1,471,746.85万元,比年初增加4.98%;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1,079,854,45万元,比年初增加13.61%。2017年实际生产、收购原煤4594万吨,比上年同期提高7.31%。实际销售原煤4594万吨,比上年同期提高7.39%;2017年实际发电量510556.25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提高5.08%,实际售电量462959.28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提高5.43%。
报告期内,煤炭产品的营业收入613353.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3.04%,营业成本347261.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34%;电力产品的营业收入122227.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58%,营业成本76635.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80%。
报告期内,煤炭产品的毛利率43.38%,比上年同期提高8.51个百分点;电力产品的毛利率37.30%,比上年同期降低0.70个百分点,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吨、万千万时、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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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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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758881.92万元较同期增加37.96%,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5461.47万元,较同期增加112.95%,主要原因是煤炭综合售价同比增加及煤炭销量和售电量同比增加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有发生变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2017年4月28日修订、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合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新会计准则,并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2017年5月28日起实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上述变更事项。
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前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合并范围增加2个全资子公司,分别为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东部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0.00万元人民币;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收购的全资子公司—通辽市蒙东能源鼎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2个子公司自新设立之日起即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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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刘明胜
2018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