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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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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46 公司简称:江苏索普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17年末总股本306,421,452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股利3677.06万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注:公司2018年4月9日聘任范国林为董事会秘书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从事ADC发泡剂系列产品及漂粉精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ADC发泡剂是发气量大,性能优越、用途广泛的发泡剂。本公司的ADC通用型发泡剂和ADC超细型发泡剂广泛用于各种塑料和橡胶的发泡,如PE、PVC、PP、EVA等材料的挤出、模压和注射等多种发泡工艺及各种常压发泡工艺。XPE/IXPE系列发泡剂广泛应用于XPE/IXPE发泡制品,如保温材料、包装材料、内衬、汽车内饰、建筑装潢、隔音材料、体育护具等。公司根据用户的差异化需求和不同应用类别,还开发出PVC墙纸、人造革系列发泡剂,PE板材、型材系列发泡剂,PVC瑜珈垫系列发泡剂,EVA注射专用发泡剂,PE、PVC、EVA鞋材系列发泡剂,木塑专用发泡剂,NBR/PVC专用发泡剂等40多个专用复配产品和平均粒径在3~25μm范围内的7个粒径系列产品。除国内市场外,公司的ADC发泡剂产品还畅销东南亚、欧美等地区。

漂粉精产品主要用于棉织物、麻织物、造纸工业纸浆等的漂白,其消毒杀菌作用广泛用于游泳池水净化消毒、养殖业消毒等方面。此外,还可用于制造化学毒气和放射性的消毒剂以及医药工业等。

(二)经营模式

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活动为GB/T 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 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以及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覆盖,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际通用标准,符合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各项要求。① 采购模式: 招标比价采购与长期协议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长期协议采购有利于主要原料供应的连续稳定。 ② 生产模式:本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结合市场需求、装置生产能力和库存制定和调节生产计划。③ 销售模式:公司根据产品的用户特点采用经营商代理销售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

(三)行业情况

公司目前涉及了氯碱行业及精细化工行业。国内氯碱行业产能依然过剩,属基础原料化工,处于产业链中低端,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不高。精细化工则是化学工业中最具活力的新兴领域之一,其产品更新升级快,对研发水平、工艺技术要求相对较高,是许多合成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产品ADC发泡剂应用广泛,覆盖领域广,所处行业的市场需求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小。ADC发泡剂生产厂家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以及宁夏地区,而下游使用企业也多聚集在东南部沿海和河北等地区,具有较强的地域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77亿元,公司实现利润总额9944.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03.17万元,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44.46%。ADC产品和复配产品均超过年度计划产量,与去年同期相比,ADC产量略有提高,复配产品同比增加了27.44%。漂粉精产量仅完成年度计划的58%,较去年同期下降53%。

ADC发泡剂优等品率100%,漂粉精产品一次合格率100%。主要原材料消耗较去年略有下降,但硫酸耗和能源消耗去年同期有所上升。

2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行。对于准则实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并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准则进行调整。2017年1月1日尚未摊销完毕的政府补助和2017年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修订后的准则。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7]30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等报表项目,并对营业外收支的核算范围进行了调整。”

(2)会计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公司设置了新的财务科目,并对相关科目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调增2017年资产处置收益9,946,983.13元,调减2017年营业外收入金额22,489,123.63元,调减2017年营业外支出金额12,542,140.5 元。

调增2017年其他收益1,121,209.84元,调减2017年营业外收入1,121,209.84元。

利润表中新增的“持续经营净利润”科目,金额为75,031,732.28元。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及之前年度利润水平产生影响。

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宗贵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