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8-011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8年4月9日在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2、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3名监事和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会议由董事长胡宗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十九项议案:
1、 关于范立明先生辞去公司高管职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范立明先生提出书面辞职申请,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范立明先生仍担任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以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2、 关于聘任马克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克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马克和先生简历如下:
马克和,男,汉族,江苏丹徒人,1972.12出生,1995.05入党,本科学历,董秘资格,项目管理师,镇江市市属国有企业“百名红领”培养对象。1995.07参加工作,历任索普集团酸酸厂技术员、党委干事、厂长办公室主任;2003.03起任索普集团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兼企管办主任);2007.01起任镇江索普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2013.04起任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11起任索普集团投资管理部部长;2015.12起任索普集团财务金融证券部部长;2017.3-2018.3任索普集团副总经济师、资产财务部部长。2017.12-2018.3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2018.03起任本公司党委书记。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3、 关于提名马克和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索普集团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马克和先生为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关于聘任范国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范国林先生为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范国林先生简历如下:
范国林,男,汉族,江苏丹徒人,1966年4月出生,大专文化,中级经济师职称,1996年获上交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至2003年任职本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参与公司的股份制改造、股票发行与上市、证券管理工作;2016年至2018年3月任上海索普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就上述2、3、4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相关公告,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7、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 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031,732.28元,提取盈余公积金7,503,173.23元,2016年度利润分配10,724,793.70元,报告期末公司可分配利润88,504,001.53元。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等因素,董事会同意以2017年末总股本306,421,45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股利3677.06万元,占公司年度净利润的49.01%,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次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 关于2018年继续执行《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执行《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将协议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9年5月12日。
关联董事胡宗贵、范立明、邵守言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事前进行了审核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鉴于该协议涉及的交易内容没有发生实质性或重大变化,公司2018年继续执行该协议是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协议不存在其他与日常生产经营无关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关联董事胡宗贵、邵守言、范立明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 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关联董事、胡宗贵、范立明、邵守言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事前进行了审核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该项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是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之上的,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或政府指导价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与关联方签定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索普集团)和《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东普科技),交易数额与生产装置的产能和规模基本吻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关联董事胡宗贵、邵守言、范立明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公告》。
12、 关于漂粉精生产装置停止运行的议案;
受市场、运输、环保安全政策等因素影响,公司漂粉精产品近年来处于开工率不足和连续亏损状态。董事会同意公司停止漂粉精生产装置运行,库存漂粉精产品售完后不再生产。截至2018年3月31日,该装置资产状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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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装置停止运行后,其房屋、建筑物,包括厂房、仓库等可另作它用。机器设备部分,少量仪表、配件可再利用,如其余设备拆除作废旧物资处理,初步估计减值损失在80万左右。董事会要求公司做到装置安全停运,并采用多种途径对旧设备进行合理处置,尽可能减少投资损失,同时要求公司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13、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因正常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展期和项目建设投资需要,继续向江苏银行镇江市分行、中信银行镇江市分行等金融机构提出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为提高决策效率,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融资手续。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办公场所搬迁,以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代表中小股东对本公司提出的《公司章程》修改建议等原因,董事会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15、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对公司的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及之前年度利润水平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见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6、 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17、 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18、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关于两项审计业务的费用问题,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价格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另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5月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27日。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内容详见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报备文件:
(一)八届三次董事会议决议
(二)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8-012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次监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次监事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9日在公司二楼第三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全体监事推举殷海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选举殷海英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二、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慎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年报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充分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公司董事会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截止本意见发表之时,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
4、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年报的全文及正文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八、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8-013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新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范立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范立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该辞职申请已获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对范立明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范立明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公司于2018 年4月9日召开了八届三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范国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范国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范国林先生简历如下:
范国林,男,汉族,江苏丹徒人,1966年4月出生,大专文化,中级经济师职称,1996年获上交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至2003年任职本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参与公司的股份制改造、股票发行与上市、证券管理工作,2016年至2018年3月任上海索普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范国林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需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国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范国林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获审核通过。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88号
电话:0511-88995001
邮箱:jssopo@sop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8-014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8年4月9日召开的八届三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继续执行〈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宗贵、范立明、邵守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上述两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两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名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和认可,并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主要如下:
1、 该项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是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之上的,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或政府指导价为原则,按月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与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索普集团”)签定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及与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东普科技”)签定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交易数额与生产装置的产能和规模基本吻合。2017年度,公司氯碱装置停产后,因生产经营需要,从东普科技采购部分氯碱原料,导致了公司2017年关联交易数额出现了大幅增加。但东普科技与其它非关联方供应商相比,地域、运输优势明显,更有利于公司生产的连续稳定并降低采购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 我们同时还注意到,公司重视关联交易的规范治理。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继续执行《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18年5月12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继续执行《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管理层在预测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根据日常关联交易充分性和必要性的原则,对现存的关联交易作了进一步控制和清理。
3、 鉴于公司规范治理和保护资金安全的需要,提请公司及董事会关注日常关联交易的资金按时结算,关注并合理控制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余额。
4、 本次董事会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测,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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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㈠2017年4月18日,江苏索普港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由变更为镇江海纳川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㈡分摊容量电费,有利于公司降低用电成本。
(三)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在公司与索普集团签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及与东普科技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内,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等预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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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胡宗贵
注册资本:13698.63万元
住所:镇江市丹徒长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5月12日
主营业务:化工原料及产品的制造、销售;二氧化碳(压缩的、液化的)、工业用氧、工业用氮、纯氩的生产、销售;本企业自产的醋酸、醋酸酯、非离子表面活性剂、消毒剂类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的漂粉精、ADC发泡剂、烧碱、液氯的出口;剧毒化学品:氯乙酸的批发;其他危险化学品:甲醇、乙醇(无水)、醋酸正丁酯、醋酸乙烯酯、电石、二氧化碳的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等。
(2)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志林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住所:镇江新区大港临江西路35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04
主营业务:化工新材料的研发;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十水硫酸钠的生产及销售;化工产品的研发;本公司所生产产品的销售等。
(3)镇江市华达物资总公司
法人代表:翟国平
注册资本:100万元
住所:镇江市南门大街9号
企业类型:集体所有制
成立日期:1993年4月2日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的批发;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燃料油、润滑油、润滑脂、工业石蜡油、沥青、石油焦、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劳保用品、文教用品、日用杂品、尿素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4)镇江振邦化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伟平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镇江市谏壁化工开发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福美双、硫磺的生产;橡胶促进剂(M、DM、TMTD、CZ、NOBS、NS)(危险品除外)的生产、销售;促进剂、防老剂、化学产品的销售(以上危险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5)镇江海纳川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许宝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镇江市谏壁镇越河街5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9年5月12日
主营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罐式);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汽车维修;货物装卸;自备铁路、港口货运及服务;管道运输(危险品除外);物资仓储(危险品除外);货运代理;危险化学品经营;化工产品、煤碳、塑料及制品、钢铁及金属制品、机电设备及配件、通讯设备设施及器材、石油及制品、矿产品及制品、木材及制品、水泥及制品的批发和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6)江苏索普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海荣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8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7日
主营业务:谷物、蔬菜、果树、花卉、园艺作物的种植与销售;禽类、畜类、水产的养殖与销售;建筑绿化工程与管理;日用百货的销售;物业服务;清洁服务;国内货运代理;餐饮服务;车辆租赁;印刷(书、报刊等出版物印刷除外);理发服务;食品销售等。
(7)镇江索普化工新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成
注册资本:3400万元
住所:镇江市丹徒长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3月28日
主营业务:化工原料及产品(仅限硫酸、其余危险品除外)、水蒸汽的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化工产品的销售;自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8)镇江凯林热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成
注册资本:1.6亿人民币
住所:镇江京口区象山镇长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2月14日
主营业务:硫酸、蒸汽的生产和销售等。
(9)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波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长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7月23日
主营业务:常压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与维修;钢结构制作安装;电气、仪表设备安装与维修;金属加工;化工流程自动控制设备维修;空调设计、安装与维修;防腐、保温施工与维修;设备和管道堵漏;建筑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房屋建筑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化工石油装置及管道安装与维修等。
(10)江苏创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2日
营业范围:软件开发;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数字内容服务,呼叫中心;网站开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批发零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节能工程设计与施工等。
(二)关联关系
(1)索普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2017年末持有公司54.81%的股权;
(2)索普集团持有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胡宗贵先生同时担任该公司、索普集团和本公司董事长;索普集团持有镇江海纳川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该公司董事长许宝华为索普集团副总经理。
(3)索普集团持有镇江凯林热能有限公司70%股权,持有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持有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公司96%股权。
(4)江苏索普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镇江市华达物资总公司、镇江振邦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创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镇江索普化工新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权变更)为索普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经营状况正常,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公司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其中,向索普集团购买蒸汽的价格按成本加成法原则计算,低于市场均价。向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氯碱原料也有较便利的地域条件,有利于公司生产的连续稳定,且定价公允。
2、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产品和商品等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电费根据镇江供电局的结算要求,由户主——本公司先行支付后,再向关联方按实际数收取。
3、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的维保、运输、餐饮等服务也根据市场价格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均为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均为日常进行的经营性业务往来,是在公平、互利基础上进行的。公司也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控制和清理,交易量与装置规模相匹配。交易各方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符合公司与关联方签定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9日
报备文件:
1、 八届三次董事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746证券简称:江苏索普公告编号:2018-015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 月9日,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并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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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746证券简称:江苏索普公告编号:2018-016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行。对于准则实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根据该通知,公司新增“资产处置收益”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同时核算企业在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公司将资产负债表中将“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变更为“持有待售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变更为“持有待售负债”。
(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并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准则进行调整。2017年1月1日尚未摊销完毕的政府补助和2017年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修订后的准则。
根据该规定公司新增“其他收益”科目,该科目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三)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7]30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等报表项目,并对营业外收支的核算范围进行了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公司设置了新的财务科目,并对账务进行如下调整:
(一)调增2017年资产处置收益9,946,983.13元,调减2017年营业外收入金额22,489,123.63元,调减2017年营业外支出金额12,542,140.5元。
(二)调增2017年其他收益1,141,209.84元,调减2017年营业外收入1,141,209.84元;
(三)利润表中新增的“持续经营净利润”科目,金额为75,031,732.28元。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及之前年度利润水平产生影响。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了八届三次董事会议和八届二次监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2017年度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及之前年度利润水平产生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746证券简称:江苏索普公告编号:2018-017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88号,本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8日
至2018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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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6、7、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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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 法人股股东持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 登记时间: 2018年4月27日、28日,5月2日~4日、7日的9:30至16:30,以及5月8日上午 9:30至11:30;
(四) 登记方式: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须在2018年5月8日上午11: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五) 登记及联系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88号,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六) 联系电话:0511-88995001传真:0511-88995648
邮编:212006 联系人:范国林、黄镇锋
邮箱地址:jssopo@sopo.com.cn
(七) 注意事项:参加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 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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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8-018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要求,现将公司2017年第四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本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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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2017年一至四季度ADC发泡剂的销售均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26.27%,漂粉精销售均价同比上升了2.13%。
(二)主要原料价格变动情况:尿素采购均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25.88%。去年一至三季度液碱为公司自己生产,四季度后公司氯碱生产装置停车后,生产所需液碱全部从市场采购,因此价格变动不可比。
三、其它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前述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