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870证券简称:绿茵生态0公告编号:2018-035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32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就公司于2018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予以关注并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及说明。针对问询函提及事项,公司已向深交所做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请详细说明利润分配方案的筹划过程、参与筹划人以及你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相关措施。
公司回复:2018年3月26日上午9时,公司董事长召集公司内部四名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询问了实施2017年利润分配的条件和程序,并了解公司投标过程中对于股本的实际需求情况。该次会议最终未确定具体利润分配方案。
在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基于公司2017年度已经实现的良好经营业绩以及处于成长期的发展阶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同时考虑到公司的股本总额相对较小,为满足以PPP模式和EPC模式为主的业务模式下的投标需求,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提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止2017年末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经与会董事商讨研究,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明确告知与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且不得进行内幕交易,并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2018年4月2日下午收盘后,公司披露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并按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了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
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始终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公司已按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本次利润分配事项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二、请详细说明推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前三个月投资者调研的情况,以及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你公司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露相关未公开信息的情形。
公司回复: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接待了投资者的现场调研,参与调研的人员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分析师王鑫及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析师王斌。调研中的主要涉及的问题为PPP项目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在同行业中细分领域的特色等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发布的《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该次调研中未涉及利润分配的问题。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公司不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三、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情况。
公司回复:公司不存在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