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1版)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4年6月30日
住所:山东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陈福旭
注册资本:9,353.75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射频识别产品、光纤传感器产品、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云计算,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和运营,物业管理及投资管理业务
关联关系:持有公司13.93%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50,248.17万元,净资产20,073.24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8,582.98万元,净利润-1,922.84万元。(母公司财务数据,数据未经审计)
2、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5年10月16日
住所:山东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宋森
注册资本:9,56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TPH的开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宋森先生担任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姜天信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33,005 万元,净资产27,325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5,248万元,净利润 6,582 万元。
3、山东宝岩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4年6月21日
住所:山东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陈福旭
注册资本:633万美元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主营业务:电感线圈等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北洋集团的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5,486.99万元,净资产 5,658.98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7,091.8万元,净利润256.7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4、山东新康威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3月31日
住所:山东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陈福旭
注册资本:1,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通讯等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线路板加工业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北洋集团的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4,080.24万元,净资产1,907.7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 8,971.62万元,净利润 226.9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5、威海星地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6年3月28日
住所:山东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五街34号
法定代表人:陈福旭
注册资本:454万美元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各种连接线及激光、喷墨打印机、传真机装置、配套线路板装配等产品
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陈福旭先生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11,176.21万元,净资产7,808.03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2,093.35万元,净利润827.39万元。
6、威海北洋电子信息孵化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07月02日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高技区怡园街道火炬路169号
法定代表人:范永忠
注册资本: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服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北洋集团的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754.15万元,净资产229.94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66.91万元,净利润34.59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7、威海北洋幸星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4月13日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经济开发区龙山路125号
法定代表人:毕君盛
注册资本:5,674,360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生产电子产品、连接线;销售本公司产品;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北洋集团的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 1,636.23万元,净资产1,033.25 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4,034.56万元,净利润298.7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8、威海北洋光电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19日
住所:威海市高技区火炬路159号-6-六至七层
法定代表人:孙忠周
注册资本:4000万元整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营业务:物联网技术、传感技术、识别技术、大数据分析应用技术、电子信息技术及软硬件产品的研发、制造、设计、销售和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技术合作、技术咨询;自由成果的转让;以自有资金对实业投资;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北洋集团的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10,178.08万元,净资产 6,046.06 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5,174.93万元,净利润 728.5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9、南京百年银行设备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4月4日
住所:南京市湛江路69号12栋302室
法定代表人:石成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金融机具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1,001.70万元,净资产764.78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890.45万元,净利润102.1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0、威海新北洋正棋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8日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昆仑路126-7号
法定代表人:荣波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电机及驱动器、控制器、汽车电子产品、光机电一体化设备、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电子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及生产销售;光机电一体化设备、自动化系统工程软硬件组装。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荣波先生担任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姜天信先生担任董事,公司董事、总经理宋森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的公司。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4,026.78万元,净资产3,645.33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065.97万元,净利润-560.58万元。
11、上海澳林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4月27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温州经济城车亭公路1166号
法定代表人:祁师洁
注册资本: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仪表仪器、办公用品批发零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586.46万元,净资产525.36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00.89万元,净利润3.39万元。
12、北京华信创银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6月13日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南河村河东街10号
法定代表人:田华颖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系统、自助设备、防伪、鉴伪等金融机具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7,214.84万元,净资产6,920.66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4,811.19万元,净利润1,401.4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3、厦门市益融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5月13日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光明大厦西塔22H单元
法定代表人:夏云珍
注册资本:1001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零售机电产品,机电设备安装、维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2,328,44万元,净资产304.53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2,245.29万元,净利润19.2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4、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6月6日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金融中心D栋17楼
法定代表人:赛志毅
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宋森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1,003,412.99万元,净资产110,740.91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24,810.69万元,净利润10,233.60万元。
15、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立时间:2005年3月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新威路11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是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经营情况较为稳定,公司向其采购原材料和接受劳务的质量、供货及时性等均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向其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回款时间也能够按照合同等相关条款的约定按时履行。
综合各关联方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业务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均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及管理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没有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独立意见。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监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均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关联交易的协议条款、定价方式、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关联监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尚需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向我们提供了本议案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已征得我们的事先认可。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及管理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均按照“公平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制定,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8-014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码科技”)
2、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数码科技的发展,保证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为数码科技提供1.2亿元的融资担保(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内保外贷等各种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期限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截止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6,665.57万元。
5、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4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1.2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内保外贷等各种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期限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5日
注册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
法定代表人:姜天信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主营业务:自助服务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精密钣金加工。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数码科技资产总额56,358.01万元,负债总额38,848.12万元,净资产17,509.88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58,777.34万元,同比增长32.79%,利润总额6,684.17万元,同比增长22.56%,净利润5,851.09万元,同比增长29.17%。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为全资子公司数码科技提供担保的金额为4,486.52万元,具体如下:
2017年6月8日,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金额8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担保有效期开始之日起两年。
2017年6月9日,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金额4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担保有效期开始之日起两年。
2017年12月21日,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金额1,8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担保有效期开始之日起两年。
2018年1月17日,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金额486.52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担保有效期开始之日起两年。
2018年3月27日,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金额1,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担保有效期开始之日起两年。
本次公司拟为数码科技提供1.2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今后,公司的对外担保有进一步实质性行为,公司将及时在定期报告中对担保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的担保情况予以公告。
四、董事会与监事会意见
鉴于数码科技目前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且本次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1.2亿元的融资担保(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内保外贷等各种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期限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85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44%。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6,665.57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数码科技担保4,486.52万元,为控股子公司荣鑫科技担保2,179.05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4%。本次担保经董事会批准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85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44%。
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或逾期担保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8-015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资金充足的前提下使用累计不超过4亿元(指人民币元,下同)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2、投资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范围: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理财产品,但仍受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
由于风险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为防范风险,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与投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有利于防范公司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可控性。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4)公司监事会将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资金充足且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产品,同时公司已制定了较完善的风险处置预案,投资风险可控。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资金充足的前提下使用累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及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此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东兴证券关于新北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8-016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要求,客观、公正、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该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审计机构。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8-017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35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35,196,817股新股。2018年3月,公司向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222,31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12.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249,991.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110,599.0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1,139,392.28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20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37100001号验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威海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7050170620100000661,专户仅用于公司募投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与中国建设银行威海高新支行(以下简称 “乙方”)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丙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中国建设银行威海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7050170620100000661,截止2018年3月19日,账户余额为410,844,991.53元。该专用账户仅用于公司“自助服务终端产品研发与生产技改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为提高募集资金存款收益,甲方可以办理定期存单的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甲方承诺定期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甲方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使用专户资金。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成杰、张广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19年12月31日)后失效。
三、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助服务终端产品研发与生产技改项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8-018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助服务终端产品研发与生产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7,158,356.43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第37100002号),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67,158,356.4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具体置换方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67,158,356.43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核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2、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瑞华核字【2018】第37100002号《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4、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7,158,356.4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67,158,356.43元。
五、保荐机构意见
1、新北洋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新北洋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新北洋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新北洋本次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4、新北洋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新北洋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新北洋使用募集资金167,158,356.43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第37100002号)
5、东兴证券关于新北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8-019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上述事项已经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经2017年12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动相关的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及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第六条”和“第二十条”备案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编号:2016-073、2017-057)。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8-020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35号文核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北洋”)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35,196,817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222,312股,每股发行价格12.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0,249,991.36元,扣除发行费用9,110,599.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11,139,392.28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8]3710000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经证监会审核的发行申请文件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如下募投项目:
■
三、本次拟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名称: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码科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670504566J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
法定代表人:姜天信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5日
营业期限:2007年12月25日至 年 月 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机电一体化产品、计算机外部设备及附件、热转印碳带、半导体元器件、光纤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配件、金属构件的生产、加工、包装;机电设备的销售与租赁;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新增实施主体的原因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自助服务终端产品研发与生产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是对自助服务终端产品技术创新与规模化生产制造技术进行研究与升级,原实施主体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额56,7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42,025万元,项目建设期为三年。项目建成达产后,可新增年产13万台自助服务终端产品的生产能力,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充公司自助服务终端产品生产能力。
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全资子公司数码科技的产能规模和生产效率,拟新增数码科技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除上述增加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外,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实施地点、建设内容等不发生变化。因数码科技目前为新北洋全资子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从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顺应公司的战略发展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通过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新增数码科技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建设内容,不影响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实施,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实施主体中新增全资子公司数码科技,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及数码科技。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为加快募投项目“自助服务终端产品研发与生产技改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全资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产能规模和生产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实施主体中新增全资子公司数码科技,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及数码科技。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意见,同意关于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规规定的要求。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6.4.1条第(二)款“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由上市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变为上市公司的除外…)”,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数码科技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3、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方式,不会对项目投入、经济效益实现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新增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4、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客观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5、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督促公司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8-021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七楼召开。会议应到职工代表61人,实到职工代表53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会议由工会主席邱林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选举丛培诚先生、邱林先生、袁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三年。以上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排名不分先后,以姓氏笔画为序):
丛培诚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政工师。曾任威海北洋记录技术开发中心支援部部长,2002年12月就职于新北洋,曾任制造事业本部副部长。现任总经理助理、综合管理部部长、安全总监、新北洋监事。
丛培诚先生持有公司368,200股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丛培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邱林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曾任威海无线电三厂供销科长,北洋集团威海灯管厂办公室主任、书记、厂长,北洋集团照明分公司经理,北洋集团设备仪器厂书记、厂长,北洋集团副总经理。2002年12月就职于新北洋,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制造事业本部部长。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
邱林先生持有公司2,828,500股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邱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袁勇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程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北洋集团技术科长、技术开发部研究室主任;2002年12月就职于新北洋,曾任结构研究室主任、技术开发部副部长,数码科技总经理,诺恩开创总经理,新北洋技术总监,荣鑫科技总经理。现任新北洋首席技术专家、新北洋监事。
袁勇先生持有公司934,000股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袁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8-022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10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3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3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日至5月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5月3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日15:00 至2018年5月3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4月25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关于201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1公司与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2公司与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3公司与山东宝岩电气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4公司与山东新康威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5公司与威海星地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6公司与威海北洋电子信息孵化器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7公司与威海北洋幸星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8公司与威海北洋光电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9公司与南京百年银行设备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10 公司与威海新北洋正棋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11公司与上海澳林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12公司与北京华信创银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13公司与厦门市益融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14公司与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15公司与威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选举丛强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陈福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选举曲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选举宋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5选举荣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1选举宋文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李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曲国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4选举姜爱丽女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3.1选举王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3.2选举刘俊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3.3选举徐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3.4选举拾以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股东代表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4、9、10、11、12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议案10为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议案11、12、13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汪东升先生、孟红女士、宋文山先生、黄海波女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7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2日(8:00-11:00,14:0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荣 波
联系电话:0631-5675777
传 真:0631-5680499
电子邮箱:snbc@newbeiyang.com
地 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
邮 编:264203
5、出席会议股东的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 362376,投票简称:“北洋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8年5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无指示,则由受托人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8-023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的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丛强滋先生,总经理宋森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荣波先生,独立董事孟红女士,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成杰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