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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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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8-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洪城路8号

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3号文核准。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称“本期债券”)是本次债券分期发行的第二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

2、发行人本次发行面值10亿元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1,0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净资产(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2,007,675.52万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2014年、2015年及2016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146.99万元、67,394.45万元、20,751.61万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为38,431.02万元。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7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77.58%。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5.0%-6.6%(含上下限)。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4月13日(T-1日)向网下合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簿记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4月16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7、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申购和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采取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方式。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本期债券发行公告已刊登在2018年4月12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名称: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4月17日。

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4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4月17日。

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4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6日。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承销方式:每期债券由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约定比例进行余额包销。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确定发行利率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发行网下参与簿记建档的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5.0%-6.6%(含上下限),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利率询价情况在上述票面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利率确认原则如下:

1、簿记管理人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至高的原则,对合规申购金额逐笔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2、若合规申购的累计金额未能达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则簿记建档区间的上限即为发行利率。

(三)簿记建档申购时间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的时间为2018年4月13日(T-1日),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4月13日(T-1日)13:00-17:00之间将《网下申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经簿记管理人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网下利率询价时间。

(四)申购办法

1、填制《网下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申购申请表》(见附表一),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范围内填写申购利率,申购利率可不连续;

(2)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申购利率;

(3)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均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2、提交

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8年4月13日(T-1日)13:00-17: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合格投资人确认函和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投资人提交的申购是否有效。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在未获得主承销商同意情况下,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合规《网下申购申请表》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

申购传真号码:010-67697052、010-67690172、010-67652762

联系电话:010-67637632

联系人:蒋东波、杨勋丹、高海

(五)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在预设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8年4月16日(T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手(10,000张,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8年4月16日(T日)、2018年4月17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4月13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传真《网下申购申请表》、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申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8年4月17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对未能在2018年4月17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有权处置其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账户名称: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甜水井支行

银行账号:61050191360000000053

人行系统支付号:105791000112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配有效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主承销商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应华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洪城路8号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城路8号长青国贸大厦28楼

联系人:赵捷、罗程

电话:0791-85211285

传真:0791-85210302

(二)牵头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刚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联系人:蒋东波、杨勋丹、高海

电话:010-67637632

传真:010-67697052

(三)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联系人:严瑾、马茜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3574

发行人: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年月日

牵头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一: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申购申请表

附件二: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资格确认表

附件三: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债券投资是投资者通过购买各种债券进行的对外投资,是证券投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我公司郑重提示您,慎重参与债券交易,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签署:

一、【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交易。

二、【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三、【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五、【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六、【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七、【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十、合格投资者可以认购及交易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挂牌转让的全部债券,但下列债券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

(一)债券信用评级在AAA以下(不含AAA)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不包括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

(三)资产支持证券;

(四)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

交易所提供转让服务的暂停上市债券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买入。

十一、客户应当特别关注债券发行人发布的债券投资者适当性安排调整公告,及时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市公司网站以及证券公司网站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十二、经测评,您被评定为合格投资者,可认购我机构发行的各类风险等级的债券。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以上《风险揭示书》本人/机构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愿意承担债券市场的各种风险。

投资者(签字)项目组经办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加盖章): 项目组负责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申购申请表。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3、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10亿元(含10亿元)。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5.0%】-【6.6%】。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5,5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0%】,但高于或等于【5.9%】时,有效申购金额【10,5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9%】,但高于或等于【5.8%】时,有效申购金额【6,5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8%】,但高于或等于【5.7%】时,有效申购金额【3,5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7%】,但高于或等于【5.6%】时,有效申购金额【1,5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6%】,但高于或等于【5.5%】时,有效申购金额【5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5%】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7、参与询价认购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8、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与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

申购传真号码:010-67697052

联系电话:010-67637632

联系人:蒋东波、杨勋丹、高海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