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8-15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以传真表决的方式,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取消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刘江东先生、刘祥彬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进行表决),详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八年四月十四日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8-16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新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取消原设立
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取消设立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三次董事局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四川东芮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芮实业”)共同出资设立成都金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金路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4,8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0%,东芮实业认缴3,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2. 2018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进展公告》,提示:因外部宏观环境发生变化、拟注册公司经营范围所涉及的融资租赁业务相关条件及要求发生一定改变,后续进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3.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虽积极进行了沟通协调、但拟设公司不能满足要求,未能完成注册,鉴于此,经与东芮实业协商,双方同意取消上述投资事项,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重新投资设立公司,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因拟设公司尚未完成工商注册且双方均未实际出资,故取消该投资事项对公司没有任何影响。
二、重新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与东芮实业、香港嘉泰环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嘉泰”)签署了《合作协议》,三方决定共同出资设立金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该名称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的公司名称为准)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金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1800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0%,东芮实业出资450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5%,香港嘉泰出资750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5%。
2. 合作方东芮实业是本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刘江东先生下属企业,合作方香港嘉泰的股东、法人、总经理李勇(持有香港嘉泰100%股份)同时担四川君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四川君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刘江东先生下属子公司四川东芮瀚龙置业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刘江东先生、刘祥彬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刘江东先生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的金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等尚需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批准。
三、合作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四川东芮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5MA61TL901H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97号1栋14层140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江东
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服务;国内户内外广告设计、制作;销售:煤炭、焦炭,矿石,建筑材料(不含木材),钢材,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日用百货,家具,机电设备,安防产品,劳保用品,橡胶制品,冶金辅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产品,办公设备,酒店用品,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种植、销售:水果,蔬菜,农作物;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机电设备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经营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刘江东持股80%,吴雨芮持股20%(刘江东先生和吴雨芮女士二人系夫妻关系)。
2.公司名称:香港嘉泰环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1743777
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12年5月11日
注册资本:港币1万元
住所:UNIT 04,7/F,BRIGHT WAY TOWER,NO.33 MONG KOK ROAD,KOWLOON,HK。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服务;国内户内外广告设计、制作;销售:煤炭、焦炭,矿石,建筑材料(不含木材),钢材,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日用百货,家具,机电设备,安防产品,劳保用品,橡胶制品,冶金辅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产品,办公设备,酒店用品,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种植、销售:水果,蔬菜,农作物;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机电设备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经营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自然人李勇持股100%
四、拟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金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
4. 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金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美元,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万美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800 | 60% | 货币资金 |
香港嘉泰环球投资有限公司 | 750 | 25% | 货币资金 |
四川东芮实业有限公司 | 450 | 15% | 货币资金 |
合 计 | 3000 | 100% | --- |
5.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咨询。
上述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影响
1. 融资租赁是一种具有广阔市场空间的金融服务行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是为了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完善产业链布局,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实施产融结合发展模式,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及上下游相关的融资租赁业务,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2.公司本次引入香港嘉泰环球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既能增强拟注册公司整体实力,又能满足拟注册公司经营范围所涉及的融资租赁业务相关条件及要求,确保拟注册公司符合注册要求,本次投资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出资比例是经三方协商一致的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景。
3. 本次资金投入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可能面对的风险及措施
1. 融资租赁业务投资大、周期长,涉及环节较多,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公司刚进入该业务领域,尚缺乏管理经验及相应专业人才,可能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2. 信用风险是融资租赁公司直接面对的风险,承租人信用状况及风险管理能力 会影响到融资租赁公司的坏账率,进而影响融资租赁公司的盈利状况。
3. 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群需要一定的业务规模和时间去开拓和积累;融资租赁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对公司融资能力要求较高,还需要打通各种融资渠道,获取业务发展所需资金。
为此,公司将加强对融资租赁业务专业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体系,健全风险防范构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客户信用风险管理,确保融资租赁业务安全、健康、稳定发展。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截止本披露日,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东芮实业有限公司、香港嘉泰环球投资有限公司三方签署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八年四月十四日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8-17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4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8年4月26日,在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2.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取消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3.2018年4月13日,公司董事局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江东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增加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截至目前,刘江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528,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5%),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提请公司董事局将《关于重新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取消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刘江东先生的身份符合上述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局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 集 人: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2018年4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15:00至2018年4月2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大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截止2018年4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4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4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但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17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4.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审议《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重新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取消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注:上述第6项、第9项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第10项议案,关联股东刘江东先生需回避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4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所载公司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2.00 | 2017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 √ |
3.00 | 2017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 √ |
4.00 |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 |
6.00 | 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重新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取消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凭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18年4月23、4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廖荣
联系电话:(0838)2301092
传 真:(0838)2301092
联系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18000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0
2.投票简称:金路投票
3.提案表决:上述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2:授权委托书1(社会公众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2.00 | 2017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 √ | |||
3.00 | 2017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 √ | |||
4.00 |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 | |||
6.00 | 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重新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取消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 √ |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作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上述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2(法人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对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2.00 | 2017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 √ | |||
3.00 | 2017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 √ | |||
4.00 |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 | |||
6.00 | 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重新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取消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 √ |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作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上述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8—18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同向下降
2.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2018年1月1日--2018年3月31日 | 2017年1月1日--2017年3月31日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约2000万元—2500万元 | 盈利:2,614.72万元 |
比上年同期下降:4.39%—23.51% | ||
基本每 股收益 | 盈利:约0.0328元—0.0410 元 | 盈利:0.0429元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公司主体企业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在3月上旬进行了年度停车大检修,使得公司主导产品PVC树脂及烧碱产销量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导致利润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2018年1—3月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8年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八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