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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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吴起县城乡综合治理和发展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2018-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8-029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吴起县城乡综合治理和发展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12月23日、2017年12月30日分别披露了《龙元建设关于吴起县城乡综合治理和发展PPP项目预中标公告》、《龙元建设吴起县城乡综合治理和发展PPP项目中标公告》,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浙江华越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预中标供应商联合体。

近日,公司与武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署了《武城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相关主体概况

1、甲方:吴起县经济发展局

2、乙方:乙方 1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2浙江华越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3 宁波梅山保税区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吴起县城乡综合治理和发展PPP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总投资额:144,340.77万元(含建设期利息)

2、合作期限:

各子项目的建设期根据各子项目具体情况区别设置。

子项目一:吴起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本子项目合作期限为13年,其中运营期为10年,建设期计划为3年;

子项目二:吴起市政提升工程项目,本子项目合作期限为12年,其中运营期为10年,建设期计划为2年;

子项目三:吴起红色小镇旅游集散中心项目,本子项目合作期限为12年,其中运营期为10年,建设期计划为2年。

3、项目范围和内容:

子项目一:吴起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本子项目包括洛河川金佛坪以北至胜利山山脚河道约14.8km;宁赛川河道长度约5.7km(洛河大桥到高速出入口);胜利山山脚核心段二道川段河道长度约1.35km;二道川河口拦河坝1座;洛河川拦河坝1座;宁赛川河口拦河坝1座;上游淤地坝系统工程。

子项目二:吴起市政提升工程项目。本子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廊工程、城市景观提升(胜利山山脚轴线核心段二道川段河道长度约1.1千米(沿二道川原坝口到洛河),景观面积约25,500平方米;城区段河道长度约3.8千米(从裕安大桥沿洛河川往南到洛河大桥),河道两岸景观提升面积约8.4万平方米,河道驳岸新建景观面积约14.2万平方米;宁赛川段河道长度约5.7千米(洛河大桥到高速出入口),景观面积约23.6万平方米、海绵城市建设等。

子项目三:吴起红色小镇旅游集散中心项目。本子项目包括旅游集散中心,入口集散广场、演义广场、室外绿化景观工程等室外附属设施,配套基础设施等。

三、合同双方主要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不影响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有权对项目公司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本项目进行全程实时监管;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提取建设履约保函、运营维护保函、移交维修保函项下的款项;

(2)甲方对项目公司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安全、质量、服务状况等进行定期评估,并有权定期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甲方有权委托政府审计机构或中介机构对项目公司的建设费用进行审计。

(3)甲方应尽最大努力协助项目公司取得中国适用法律规定的可适用于项目公司的各项减、免税和优惠政策,并协助项目公司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承诺的与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优惠、奖励;

(4)甲方应协调和监督工程勘测、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及第三方检测单位的工作实施,协调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控制工程建设的规模、标准和投资,对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审核认定;

(5)在开工日或先于开工日,负责完成项目建设所合理必需的、到达项目场地规划范围的道路、通水、通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完成场地平整、管线迁移(如有)、苗木搬迁等工作;

(6)甲方应协助项目公司及时获得施工许可证等由项目公司负责获取的相关许可或批准;在本项目银行融资到位前,甲方应将本项目相关付费列入财政预算及中长期财政预算规划,并取得吴起县人大决议;甲方应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完成本项目入库工作,若条件允许,应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申请陕西省/财政部PPP示范项目等。

2、乙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项目公司股东根据本合同以及乙方与政府出资代表签署的合资协议的约定按投入项目公司的实缴资本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2)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股权出资及本协议第四章中约定的其他形式的出资款项;

(3)遵守本协议第八章的约定,不得随意转让项目公司股权;

(4)乙方不得以持有项目公司股权为本项目以外的其他事项提供担保。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为公司后续PPP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经验,对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内,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

2、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