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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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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18-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18-40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预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若为负值,公司股票在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面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2018年1月31日、3月21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中国船舶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临2018-13)、《中国船舶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临2018-32),现就相关风险第三次提示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7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仍将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亿元到-25亿元。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临2018-12)。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若仍为负值,公司将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在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18年4月21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手持海工和船舶产品情况,公司对部分建造合同计提了大额减值损失,对公司2017年的盈利情况产生了较大影响,以及财务费用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将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在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针对上述风险,截至目前,公司已采取多项积极措施处置相关海工和船舶产品,防范经营风险,优化资源结构,引入外部投资者增资,改善财务状况,突出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措施的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