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33 公司简称:长春燃气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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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7年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按 2017年底总股本609,030,68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预计分配30,451,534.20元。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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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管道燃气业务、市政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业务、车用气业务、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业务和增值业务。
经营模式
(1)城市管道燃气业务。目前公司拥有9个城市(区域)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子公司从事城市管道燃气业务,在各自经营区域内燃气供应与用户发展均为特许经营方式,具有相对垄断性。报告期内公司气源采供全部为天然气,主要上游供应商为中石油与中石化。
(2)市政建设业务。公司拥有完整的燃气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和项目总承包管理产业链条和专业人才队伍,设计市政(燃气、热力)甲级资质,施工市政工程总包二级资质,监理市政(燃气、热力)甲级资质,并拥有与大学院校合建的产学研基地。
(3)车用气业务。车用气业务包括CNG/LNG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拥有1座压缩母站和10座车用气加气站,还有1座在建车用气加气站。LNG批发零售业务主要依托投产的吉林省调峰气源厂的存储能力,进行LNG贸易交易和开展点供业务。该业务为完全市场化业务,竞争较为充分。
(4)清洁能源业务。清洁能源项目发展主要目标是利用天然气为居民与工商客户的供暖、制冷、生活热水、蒸汽等综合能源供应利用项目,未来也会投资建设冷热电分布式能源供应项目,项目运作主要采取与上游气源供应方或者下游燃气设备供应商以及行业技术优势方合资合作的共赢商业模式运作。
行业情况说明
1、城市管道燃气
城市管道燃气是提升城镇居民生活品质、改善大气环境、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能源动力供应的重要城市基础设施保障之一。城市管道燃气做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民生保障要素,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城市气源供应与储气调峰能力的改善与提升,行业整体利润水平将保持持续稳定增长。
2、清洁能源供应
节能减排、高效利用;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绿色发展,清洁供暖,建设美丽乡村战略,北方地区大力推进清洁能源采暖业已成为全社会和政府高度和持续推进关注的重大环境民生工程。积极推进“煤改气”、使用清洁能源采暖和能源综合高效利用,无疑又给我们天然气业务和分布式能源供应项目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3、车用气
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持续推进,城镇居民汽车保有量和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将持续增加,进而,由于汽车尾气排放所导致的空气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积极推广以天然气为燃料的新能源汽车等减少尾气排放的大气环境雾霾综合整治,将会受到政府和公众的愈发关注和重视。车用气业务市场发展空间较大,尤其是以LNG为能源动力供应的物流车用气业务受到市场的青睐。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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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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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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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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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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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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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金及利息已全部按期兑付。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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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达到540,392.72万元,较上年增加5.36%,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282.19万元,较上年增加12.37%;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41.31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91.46万元,每股收益0.10元,每股净资产3.58元,净资产收益率2.9%。
公司主要业务是燃气销售和工程安装,由于地域原因,冬夏季业务销量差异明显。燃气销售业务第四季收入占全年收入的34%、第三季度占全年收入的18%;工程安装第四季收入占全年收入的46%、第三季度占全年收入的20%。主要原因是冬季气温低,采暖用气等的增量明显;工程安装业务施工期在夏季,开栓供气一般集中在每年“十一”至春节之间。由此形成第四季度销售业绩凸显。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长春振威燃气安装发展有限公司、长春汽车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因新设成立而增加吉林省名尚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报告期合并范围的变化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志超
2018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