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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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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527 公司简称:众源新材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8年4月13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股本124,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1,1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74,160,0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74,160,000.00元,不送红股。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紫铜带箔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立足于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掌握了紫铜带箔材产品生产关键环节的技术工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计拥有自主研发的11项发明专利,45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以电解铜等为原材料,利用自主研发的多项专利技术、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向客户提供紫铜带箔材系列产品。公司通过上述产品的销售实现收入、利润和现金流。公司产品的主要客户群体包括变压器生产厂商、电气电缆通信电缆生产企业、半导体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散热器换热器生产厂商和电子电器产品生产企业等。

(二)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主要原材料为电解铜,其价格随市场波动,加工费则由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市场供求关系、产品规格、工艺复杂性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生产和采购则一般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模式。

(三)行业情况说明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铜板带箔材加工行业的关键技术和生产工艺取得了长足进步,在短流程、连续化生产工艺研发及应用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但国内铜板带箔材加工企业技术与装备水平仍面临着先进与落后并存的现状,除少数代表性企业拥有较完整、先进的加工成套设备及技术外,众多中小企业仍主要采用传统的生产技术,工艺流程长、能耗高、成品率低。因此,国内铜板带箔材加工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在装备水平、技术创新能力、产品质量及节能减排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公司作为高端紫铜带箔材专业厂家,在成功进入资本市场以后,将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加大高端产品研发,提升批次质量稳定性,全面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回馈广大股东。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298,417.49万元,同比增长38.53%,营业成本276,049.59万元,同比增长41.86%,利润总额为10,178.77万元,同比增长14.44%,净利润为8,558.66万元,同比增长14.90%。

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期增长38.53%,营业成本较上期增长41.86%,主要原因为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电解铜价格本期较上期上涨,公司销售产品定价模式为电解铜价格+加工费,且公司本期销售数量较上期增加,故本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时增长。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该准则于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该准则于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根据上述2项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净利润项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2018年1月1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解读的相关规定: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度报表未发生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