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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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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18-006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日通过电话和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上午8: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封全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众源新材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众源新材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众源新材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众源新材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众源新材2017年年度报告》及《众源新材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众源新材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八)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众源新材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众源新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众源新材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众源新材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众源新材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众源新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众源新材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众源新材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众源新材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及监事会提交的议案: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10、《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1、《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众源新材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18-007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日通过电话和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小兵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众源新材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众源新材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众源新材2017年年度报告》及《众源新材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众源新材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众源新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众源新材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众源新材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众源新材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众源新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18-008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586,611.90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9,873,887.73元,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987,388.77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81,599,223.13元,加上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151,951,361.40元,扣除已派发的2016年度现金红利20,526,000.00元,报告期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13,024,584.53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拟决定以2017年12月31日的股本124,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1,1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74,160,0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74,160,000.00元,不送红股。

本次的利润分配占当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34%。

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就上述股本变更事项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等事宜。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该预案与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相契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18-009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源新材”)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有利于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不产生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2、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 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规范了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有助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 [2017]13号)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1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92号文件《关于核准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源新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11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1,269.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881.7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6,388.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30日全部到位,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490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0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2017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003.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9,385.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37.64万元(其中利息收入137.65万元,手续费0.0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29,522.6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8月,本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陡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芜湖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在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169629310300000114),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402791)。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专字[2018]1843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众源新材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后认为:众源新材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2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源新材”)原董事陶昌梅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详见公司2018年4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众源新材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2018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陶俊兵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本次董事的补选发表了意见:根据《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陶俊兵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条件,同意提名陶俊兵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的补选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我们审核,提名陶俊兵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对上市公司董事的要求。我们同意提名陶俊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附件:

陶俊兵先生简历

陶俊兵先生,1970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3年2月至2007年7月在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铜带分公司担任副经理。2007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先后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3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源新材”)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从原来的3万元/年(税前)调整为4.8万元/年(税前)。本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股东大会通过当月开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依据公司独立董事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其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参考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水平,公司制定了本次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方案。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充分体现了风险报酬原则,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履职,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独立董事的津贴由每人3万元/年(税前)调整为每人4.8万元/年(税前),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17-014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铜业”)、芜湖众源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进出口”)、安徽杰冠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冠商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杰铜业、众源进出口、杰冠商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合计42,5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及永杰铜业为上述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42,5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1)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4,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徽商银行芜湖鸠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拟为众源进出口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公司拟为众源进出口向徽商银行芜湖鸠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4,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公司拟为众源进出口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永杰铜业拟为公司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18年3月30日,已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0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已实际为永杰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50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已实际为众源进出口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995.1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4,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徽商银行芜湖鸠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拟为众源进出口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公司拟为众源进出口向徽商银行芜湖鸠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4,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公司拟为众源进出口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永杰铜业拟为公司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18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48号

法定代表人:封全虎

注册资本:12,440万元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带箔生产、加工、销售;有色金属材料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2,940.91万元,负债总额 6,045.2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874.81万元,资产净额66,895.62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87,372.88 万元,净利润 3,987.39万元。

(二)公司名称: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封全虎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及黑色金属的板、带、管、棒、排、线材的生产、销售及加工;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3,086.54万元,负债总额22,498.6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9,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425.55万元,资产净额20,587.86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89,557.70万元,净利润3,973.46万元。

永杰铜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

(三)公司名称:芜湖众源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48号办公楼101室、102室

法定代表人:何孝海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业务,国内一般商品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179.62万元,负债总额1,098.58万元,无银行贷款,流动负债总额1,098.58万元,资产净额4,081.04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7,185.31万元,净利润397.94万元。

众源进出口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

(四)公司名称:安徽杰冠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48号办公楼105室、107室

法定代表人:韦兵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国内一般商品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金属材料(除贵金属)的加工;投资咨询服务(以上均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他限制项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6,770.75万元,负债总额25,154.37万元,无银行贷款,流动负债总额25,154.37万元,资产净额1,616.38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17,086.38万元,净利润240.21万元。

杰冠商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事项是合理的。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4月13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5,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3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2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71%,无逾期担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5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

上述授信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权利义务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申请授信必要性充分、用途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授信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申请授信业务是合理的。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6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源新材”)原监事谢维维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详见公司2018年4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众源新材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成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6日

附件:

张成强简历

基本信息:

姓名:张成强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82年12月06日

学历:本科

工作经历:

1、2005年--2009年安徽双源管业从事生产计划工作;

2、2009年--2014年2月安徽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从事营销部驻外办事处内勤管理工作;

3、2014年3月--至今在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从事营销内勤工作。

于2014年3月进入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入司后负责子公司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营销计划工作,2016年8月调至安徽众源负责物流计划工作,2017年9月至今任营销部计划员。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公告编号:2018-017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8日13点 00分

召开地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8日

至2018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18年4月1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详见附件 1)。

(2)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详见附件 1)。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18 年5 月4日(上午 9:00--下午 16:30)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奚海波

联系电话:0553-5312330

传真:0553-5315738

邮箱:ahzyxcl@126.com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 48 号

邮编:241008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下转7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