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76 公司简称:恒瑞医药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分红派息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2股,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股。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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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涵盖抗肿瘤药、手术麻醉类用药、特殊输液、造影剂、心血管药等众多领域。根据营业执照,公司主营业务是片剂(含抗肿瘤药)、口服溶液剂、混悬剂、原料药、精神药品、软胶囊剂(含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粉针剂(抗肿瘤药、头孢菌素类)、吸入粉雾剂、口服混悬剂、口服乳剂、大容量注射剂(含多层共挤输液袋、含抗肿瘤药)、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含非最终灭菌),生物工程制品(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硬胶囊剂(含抗肿瘤药)、颗粒剂(抗肿瘤药)、粉雾剂、膜剂、凝胶剂、乳膏剂的制造;中药前处理及提取;一般化工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通过科学管理制度的构建和先进技术的运用确保采购质量与效率。在制度上,完善供应商筛选以及跟踪制度,重点把控大宗物料招标,规范化工原料招标采购,强化对子公司物料招标采购的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标机构并推行人员轮岗;在技术上,构建集团采购平台,通过生产系统增加合格供应商等方式,加大招标力度,最大程度降低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在生产方面,公司本着“诚实守信,质量第一”的经营原则,集中发挥人才、设备、资金等优势,始终保持质量上的高标准,目前公司所有的生产线都已经通过新版GMP认证。为努力成为国内质量标准的领跑者、国际质量标准的竞争者,公司自2005年开始就把生产体系目标瞄准了国际知名度和权威度最高的药品监管机构美国FDA,目前拥有国际标准的生产车间和一流生产设备。在管理方面,公司引进FDA管理理念,引进国际一流的质量控制专家,建立了以质量体系为中心的GMP六大管理体系,将GMP贯彻到原料采购、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
3、销售模式
公司在国内的销售业务主要由母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科信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负责。控股子公司江苏科信主要从事公司自产(含上海恒瑞)抗肿瘤药品、特色输液、造影剂、心血管类药品的批发销售,并代理销售苏州恒瑞迦俐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载药微球产品(医疗介入器材)。江苏新晨主要从事公司自产手术麻醉药品的批发销售。
公司秉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合理配置资源”的销售理念,坚持“自主培养为主、引进为辅”的用人原则,不断完善人员组织构架,扩充学术、医学队伍,打造专业销售团队。公司以创新为驱动,不断加强产品及销售模式的转型,量化市场活动,科学细分市场,逐步实现产品线和人员的“纵横”管理。在县域市场开发方面,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分级诊疗及基层医院用药的相关政策,充分利用政府平台规划发展县级市场。在区域建设方面,公司在各省会城市建立区域管理中心,搭建学术、医学临床、公共事务等组织构架,不断完善区域职能,满足区域发展需要。
(三)行业情况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持续发展源自药品的刚性消费,具有弱周期性的特征。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保障制度逐渐完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我国医药行业呈现出持续良好的发展趋势,成为当今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市场之一。
2017年1-9月,医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936.45亿元,同比增长11.70%,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1.61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2557.26亿元,同比增长17.54%,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1.90个百分点。各子行业中,增长最快的是生物药品制造和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医药工业主营收入利润率为11.15%,较上年同期提升0.69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工业整体水平4.98个百分点。(数据来源:国家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
(四)公司行业地位
恒瑞医药是国内最大的抗肿瘤药、手术用药和造影剂的研究和生产基地之一。公司产品涵盖了抗肿瘤药、手术麻醉类用药、特色输液、造影剂、心血管药等众多领域,已形成比较完善的产品布局,其中抗肿瘤、手术麻醉、造影剂等领域市场份额在行业内名列前茅。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评选的“2017中国医药研发产品线最佳工业企业20强”、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2017中国医药上市公司研发创新10强”和“2017中国医药上市公司最具投资价值10强”等多项荣誉。
(五)报告期内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2017年各项经济指标稳步增长,主要驱动因素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创新成果的收获。创新成果的逐步收获对公司业绩增长起到了拉动作用。
二是制剂出口创收。公司出口制剂产品在国外规范市场销售稳步增长,推动了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
三是公司产品结构优化。随着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多年来抗肿瘤药一支独大的局面正在被逐步改变。以手术麻醉、造影剂和特色输液为代表的公司非抗肿瘤药产品在各自治疗领域内逐步扩大市场,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未来,公司将继续稳步推进研发创新和制剂产品的国际化,同时,也将着力于产品结构的优化提升,确保公司业绩可持续增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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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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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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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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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38.3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4.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1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4.2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相关准则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期其他收益金额155,415,314.75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归集于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单独列报。2017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按新口径追溯调整。本期资产处置收益金额1,654,273.06元,上期从营业外收支项目调入资产处置收益金额-1,275,980.37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受控制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表所列示如下: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结构化主体或其他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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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七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详见“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孙飘扬
2018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18-020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12日在上海紫金山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9名董事认真审议并同意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1.30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2股,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行业,医药行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性。尤其是公司目前正处于仿制向创新的转型时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创新药的国内外临床试验;其二,公司目前正在连云港、上海、成都等地进行各种剂型车间的改扩建,需要投入较大资金;其三,公司在未来的一年计划投入较大资金,加大和国际研发机构的合作,争取在创新药的研发储备更多的产品资源。
五、《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拟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经与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公司拟支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的审计费为85万元,2018年度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
六、《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关联董事孙飘扬先生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表决。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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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核销公司部分财产损失的议案》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由于公司部分产成品、原辅材料过期失效、破损以及工艺验证产品不能上市销售等原因,造成存货损失11,610,247.22元,连云港连瑞税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此出具了“连瑞所[2018]76”、“连瑞所[2018]77”号所得税前扣除鉴证报告,现申请核销该存货损失。
由于技术进步、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部分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需清理,造成固定资产报废净损失829,588.35元,连云港连瑞税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此出具了“连瑞所[2018]76”、“连瑞所[2018]77”号所得税前扣除鉴证报告,现申请核销该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八、《关于调整公司会计报表格式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中的规定执行。
九、《关于公司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十、《关于调整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中的部份条款修改如下:
将自有闲置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由60亿元调整为75亿元。
十一、《关于成都盛迪医药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拟以现金61,066.49万元增资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盛迪医药有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成都盛迪医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82,266.49万元。因公司的部分董事及高管人员为成都盛迪医药有限公司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对成都盛迪增资且13位关联自然人放弃同比例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孙飘扬先生、蒋新华先生、周云曙先生、蒋素梅女士、张连山先生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表决。
十二、《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三、《公司章程修正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四、《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五、《2017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六、《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七、《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十三项议案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18-02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12日,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
二、《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三、《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四、《关于核销公司部分财产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76证券简称:恒瑞医药公告编号:临2018-022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有所变动,根据我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拟将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原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16,951,609元。”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82,442,449元。”
二、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片剂(含抗肿瘤药)、口服溶液剂、混悬剂、原料药、精神药品、软胶囊剂(含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粉针剂(抗肿瘤药、头孢菌素类)、吸入粉雾剂、口服混悬剂、口服乳剂、大容量注射剂(含多层共挤输液袋、含抗肿瘤药)、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含非最终灭菌),生物工程制品(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硬胶囊剂(含抗肿瘤药)、颗粒剂(抗肿瘤药)、粉雾剂、膜剂、凝胶剂、乳膏剂的制造,中药前处理及提取,一般化工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现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片剂(含抗肿瘤药)、口服溶液剂、混悬剂、原料药、精神药品、软胶囊剂(含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粉针剂(抗肿瘤药、头孢菌素类)、吸入粉雾剂、口服混悬剂、口服乳剂、大容量注射剂(含多层共挤输液袋、含抗肿瘤药)、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含非最终灭菌),生物工程制品(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硬胶囊剂(含抗肿瘤药)、颗粒剂(抗肿瘤药)、粉雾剂、膜剂、凝胶剂、乳膏剂的制造;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医疗器械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一般化工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三、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816,951,609股。”
现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3,682,442,449股。”
本章程修订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公告编号:临2018-023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9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路7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9日
至2018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18年4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述全部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参会登记时间:2018年5月4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江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路7号
3、联系电话:0518-81220983,传真:0518-85453845,电子邮箱:
wangzhengyu@hrs.com.cn
4、联系人:王先生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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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18-024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成都盛迪医药有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无重大交易风险
●本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或其他关联人进行类别相同的交易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瑞医药”或“公司”)拟以现金61,066.49万元增资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盛迪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盛迪”)。本次增资完成后,成都盛迪注册资本变更为82,266.49万元。因公司的部分董事及高管人员为成都盛迪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对成都盛迪增资且13位关联自然人放弃同比例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或其他关联人进行类别相同的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关联方为恒瑞医药或成都盛迪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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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盛迪医药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孙辉
3.注册资本:人民币21,200万元
4.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冯家湾工业园科园南路88号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6.成立日期:2011年3月23日
7.经营范围:生产片剂(含激素类、避孕药)、颗粒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大容量注射剂(多层共挤膜输液袋)、冲洗剂。研发医药产品;医药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批发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本次增资前股东及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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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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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除13位关联自然人放弃同比例增资权外,其他对成都盛迪有同比例增资权的5位非关联自然人股东也放弃同比例增资。
四、本次增资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增资成都盛迪,公司以等价对应注册资本面值的形式进行出资。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增资方案:成都盛迪注册资本由21,200万元增加到82,266.49万元,本次增资的61,066.49万元由恒瑞医药以现金出资认缴,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增资后成都盛迪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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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成都盛迪进行增资的具体合同尚未签署。
六、增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成都盛迪目前负责部分医药研发及生产项目。本次增资有利于成都盛迪医药研发及生产项目顺利开展和运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改善产品结构,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企业盈利水平,增加股东的回报。同时,本次增资的定价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或其他关联交易。同时,过去12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或其他关联人进行类别相同的交易。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交易属关联交易,全体独立董事已事先书面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孙飘扬先生、蒋新华先生、周云曙先生、蒋素梅女士、张连山先生均回避表决,其余四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该议案。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书面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增资有利于成都盛迪医药有限公司医药研发及生产项目顺利开展和运行,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企业盈利水平,增加股东的回报。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成都盛迪增资且13位关联自然人放弃同比例增资构成关联交易,该项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3.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18-025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可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60亿元。2018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由60亿元调整至75亿元。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效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可用于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为75亿元(含75亿)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公司不得购买以二级市场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且公司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3、投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4、审议程序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类型
仅限于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风险等级1-3级)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
3、理财产品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公司管理层已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
四、日常管控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进行日常项目决策及监管,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本方案相关事宜。相关人员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市场风险。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相关事宜有效的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将充分考虑资金的保本性,确保理财的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调整自有资金理财额度至75亿元,投资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76证券简称:恒瑞医药公告编号:临2018-026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及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12月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影响。
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会计报表格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新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将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对公司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本年度公司计入“其他收益”项目金额为155,415,314.75元。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新准则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公司本期“资产处置收益”金额1,654,273.06元,上期从营业外收支项目调入“资产处置收益”金额-1,275,980.37元。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调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七届董事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关于调整公司会计报表格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调整体现了公司业务发展的变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依照调整后的会计政策所披露的会计信息更为科学合理,有利于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