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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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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4版)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其中节余利息为17,261.67元,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销户,公司与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7年4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原募投项目“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5,147.32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已产生的利息用于“苍南县云岩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扩容技改提升工程项目”。原募投项目主要是为改善公司研发基础设施和环境,在公司生产技术支持和新产品研发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有助于公司实现长期的发展战略。该项目的实施作为具有战略意义的系统工程,在选址上要考虑公司现阶段及将来的市场发展策略,在业务内容上要适应国内二噁英检测等领域的发展变化,在人员招聘和培训上要契合公司快速发展和服务市场需求,因此,短期内该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仍需调整优化。为了更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将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苍南项目。该次变更已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435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15年5月2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52,726.82万元,其中包括预先投入瑞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0,043.94万元和永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2,682.88万元。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8,00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瑞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20,000.00万元,永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8,000.00万元。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利用暂时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1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理财产品,有效期为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1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理财产品,有效期为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上述决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未到期理财产品期末余额,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五、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其中节余利息为17,261.67元,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销户。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8-026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般规定》和《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六号—环保服务》的要求,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运营并发电,公司现将相关项目运营并发电业务的2018年度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据公司初步统计,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及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36,466.53万度,上网电量29,968.08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644元/度,垃圾入库量95.17万吨。2018年公司及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累计发电量36,466.53万度,累计上网电量29,968.08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644元/度,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16,082.70万度,累计垃圾入库量95.17万吨。

相关经营数据分区域统计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8-027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公司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8日

至2018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股东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伟明环保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信函或传真以到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4日和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及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邮编:325088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7-86051886

联系传真:0577-86051888

电子信箱:ir@cnweiming.com

联系人:叶茂,王菲

六、 其他事项

本次公司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与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