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16 公司简称:诚邦股份
2018年4月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7年度末总股本20,32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7元(含税)。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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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规划设计、工程施工、苗木种植、科技研发、产业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生态环境综合服务运营商。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寻求业务升级,公司以规划设计为先导,以项目建设施工和运营管理为基础,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充分借力资本市场提升投融资实力,采用PPP、EPC等模式,重点服务于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古典建筑、生态环境设施建设投资、生态环境治理、特色小镇、美丽乡村、文化旅游、田园综合体等相关领域。
目前公司拥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水污染治理甲级、环境生态甲级、城乡规划编制乙级、绿化造林施工乙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绿化造林设计丙级等资质,是国内园林景观行业资质较齐备的企业。经过近二十年不懈努力和探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公司具有跨区域经营、设计施工一体化及产业链一体化等能力,在承揽大型、综合性的生态环境设施建设工程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的构成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业务主要分为销售(项目承揽)、采购、实施及结算等环节。
1、业务承揽模式:
公司一般通过招投标和邀标方式承揽业务。公司设立营销中心和PPP中心,与公司相关事业部相衔接,通过公开信息及招标单位邀标等方式获取市场信息,首先对有意向的项目进行充分的尽调和评估,综合评估项目前期投入、项目施工、回款风险和投资收益。公司设立投标委员会,根据营销中心或PPP中心前期获得的项目综合信息,经过公司投标委员会分析和研究后,做出是否参与市场竞标的决策,以有效控制项目风险。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中心负责对供应商进行筛选和考核,并建立合格供应商库,对供应商的资信能力、生产能力、管理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后纳入合格供应商库。公司采购主要分为大宗材料、劳务采购、就近采购材料及零星材料等类别,大宗材料和劳务采购通常由采购中心通过询价与招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项目上急需的材料或零星材料一般经采购中心授权后就近采购。
3、实施及结算模式:
PPP项目中标,中标社会资本方与发包方签订《PPP项目合同》后,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合资设立项目公司(SPV),通过项目公司对PPP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若公司负责资质范围内的项目施工,则公司将与项目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结算会根据《PPP项目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进度结算和支付。
一般工程项目中标,公司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后,工程管理中心根据项目内容进行统筹管理和任务分配,组建项目部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公司与业主单位之间按合同约定的结算付款条件进行结算和付款,一般按月或分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并办理工程竣工决算手续后支付大部分工程款,剩余部分款项作为工程质保金,于质保期内分期支付或质保期结束时一次性支付完成。
(三)报告期业绩驱动因素
十九大报告中明确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做出部署,国家在生态环保建设领域政策不断加码,生态治理需求持续爆发。公司顺应国家政策大力拓展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在做好传统园林业务的同时,积极发展PPP项目和EPC项目,公司通过内培外引相结合的手段,大量引进中高端人才,加强PPP中心营销、融资团队,加速全国业务布局并提高市场份额,并加强项目技术团队,为业务承接的各个环节提供技术支撑,不断提升项目质量、降低项目成本,从而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实现业绩稳定增长目标。
(四)行业情况
行业发展等情况在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进行阐述,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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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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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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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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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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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借力资本市场,做强园林主业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挂牌上市踏入资本市场后,积极运用资本市场的资源优势,继续稳健发展并做强园林主业,同时在资本市场上积极探索,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与负债率,为公司发展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2)积极发展PPP和EPC业务
公司在原有业务基础上,积极发展PPP和EPC业务,组建专业的营销团队和投融资团队,打通业务渠道和融资渠道,并积极于大型PPP投资运营公司进行战略合作,积累项目资源、扩大业务规模。自公司上市以来,已分别于2017年7月4日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中标投资约为人民币 52,985.91 万元的“赤峰市油松、樟子松园景观绿化提升工程PPP项目”、2018年1月18日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中标总投资为人民币34,970.31万元的“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汾河-涝洰河贯通工程PPP项目”、2018年1月26日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中标总投资为人民币9,389.45万元的“缙云县紫薇路北延伸工程PPP项目”等项目。公司在PPP和EPC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过程中,通过不断积累项目运作和管理经验,优化资源配置,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市场,承接PPP项目和EPC项目打下良好的基础。
(3)加大研发力度
2017年公司继续加大研发力度,省部级研发平台增加了“浙派美丽乡村研究中心”、“城镇土壤环境修复研究中心”。 目前正在设立诚邦浙派园林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主要从事新优植物开发与应用、水体修复、土壤修复、园林工程新技术应用、农旅规划设计技术等领域的研究。
公司积极打造与国家级研发平台的“产学研用”的紧密结合体,与浙江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等科研院校机构保持良好的研究合作关系,2017年荣获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4)加强绩效管理
公司进一步加快区域化市场建设,开始推行事业部经营责任制,实现从总部集权管理到区域分权管理的转变。采取总部管控、分级管理、分权经营的管理思路,适当授权和放权,在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的前提下,形成总部提供技术、人才和资金支持,区域事业部自主经营的格局,调动各区域事业部开拓市场、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总部作为管理与职能中心、资源配置中心,从而实现公司整体经营管理目标。
公司建立健全完善的绩效管理体系,强调管理者对绩效管理的过程控制,建立起管理者对员工的指导和反馈等“双向沟通”机制,在绩效目标的设定过程中强调员工参与和员工意愿的体现,以激发员工个人工作积极性,加强员工自我管理及执行力管理。
(5)引进专业人才,提升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引进中高端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同时加强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技能等方面培训,通过内培外引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类人才梯队的建设,使公司人才团队专业领域和知识结构不断丰富和改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执行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的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新政府补助准则,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期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新准则调整,由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损益项目无影响。
2.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除上述提及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报表项目的影响外,在“营业利润”之上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57.92万元,减少“营业外支出”57.92万元;对2016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57.92万元,减少“营业外支出”57.92万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6家,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1家,详见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