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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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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31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生产、加工和销售高档生活用纸系列产品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洁柔、太阳两大品牌生活用纸系列产品。品类聚焦在卷纸、无芯卷纸、抽纸、纸手帕、湿巾五大类。洁柔品牌系列产品一直坚持产品创新、生产工艺提升、不断优化消费者的使用体验。其中:

洁柔Face系列:Face纸手帕更是采用独创的可湿水造纸工艺,湿水更好用,可做洗脸巾,Face可湿水面纸是洁柔的一大特色产品。通过不断的品质升级,新开发4层加厚型抽纸,市场上真正的一抽抵两抽,加上精美压花,让消费者的使用体验与时尚感更好。

洁柔Lotion系列:独有的Lotion可锁水面纸,乳霜倍亲肤,含有保湿因子,锁水更柔滑,特别适合消费者呵护娇嫩的肌肤,母婴、鼻敏感、化妆适用。

洁柔自然木系列:为实现健康安全消费理念、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黄色纸(低白度)特推出首款黄色纸中的贵族“洁柔自然木系列”,采用100%进口原生木浆制造,全系列产品在质量等级上直接达到优等品质并通过欧美食品级的标准检测,而且为让消费者更直观的了解产品的检测标准,直接在产品的包装上面扫描二维码就可以呈现各项检测报告。

洁柔金尊系列:金尊产品使用100%进口原生木浆制造,产品纸质加倍厚实,同时做到层层柔韧,是性价比高的系列产品。

洁柔湿巾产品:相比市场上湿巾产品,洁柔采用加厚水刺无纺布,更厚实,一张抵两张,并通过皮肤刺激性测试,产品温和,安心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不断完善GT、KA、AFH、EC各渠道的管理建设,一方面对线下渠道加大开拓和深耕力度,另一方面对线上渠道进行优化整合,实现线上线下产品的互动销售。同时也通过不断的产品升级、新品的推出,满足消费者的对产品多样化的需求,提升消费者对于洁柔品牌的美誉度,进一步强化和巩固品牌力,实现产品全国性的覆盖。

2017年,中国生活用纸行业竞争依然激烈,同时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消费者对健康生活的提升要求也逐步提升,对品牌的关注与选择也在不断提高,行业内产能和产品质量的关注变得尤为突出。

中顺洁柔作为国内生活用纸行业内第一梯队成员,拥有一流的造纸设备,在提高公司效能的同时,保证产品的品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在借鉴国内外成熟企业经验的同时不断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开发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满足市场多层次和差异化的产品需求,致力于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多样的生活用纸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受全球经济持续复苏,原物料价格持续上涨的影响,纸浆价格持续走高,2017年下半年,涨幅愈加迅猛,一年涨幅达到近50%。

面对国际纸浆价格的大幅提升、国内生活用纸行业供需失衡的加剧、愈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环保高压等诸多困难,公司全体员工上下一心,攻坚克难,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加速重点品、新品推广,持续完善渠道建设,收减促销力度等措施,全面推动公司向精细化、效益化方向深度耕耘。2017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63,834.96万元、净利润34,906.56万元,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21.76%和34.04%,完成预期目标。

1、产品结构的调整

公司的品牌定位是:高端生活,品味洁柔; 2017年,公司加大了高端、高毛利产品Face和Lotion等重点品的销售力度并制定出各大渠道的分销标准,提高各渠道的占有率,不断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公司非卷纸占比57.4%,同比提升30.54%。

2、研发新品:黄色纸(低白度纸)中的贵族—自然木

近年,黄色纸开始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公司看准市场机遇,迅速组织研发,于2017年6月推出新品低白度纸——自然木。公司自然木系列一贯沿袭高质量的品质要求,100%采用进口原生木浆,通过欧美食品级检测,品质优等,上市以来迅速抢占黄色纸市场,该产品得到消费者的广泛好评,对公司利润提升带来积极贡献。

3、渠道建设不断完善

2017年依然是公司的渠道建设年,通过新的营销团队两年的运作, KA/GT/AFH/EC等渠道全面发力,公司的销售网点不断扩展下沉,通过车铺车销、一日一店一改善,门店陈列与库存进行抢、占、挤、压等具体动作执行,目前中国有2800多个城市,公司开发数量有1200多个,尚有很多空白城市需要公司的团队不断拓展,开发渗透,这是公司业绩增长的驱动力,原动力。

4、及时收缩促销力度,缓解浆价大幅上涨的压力

2017年,受全球经济持续复苏,原物料价格持续上涨的影响,纸浆价格持续走高,2017年下半年,涨幅愈加迅猛,长纤、短纤纸浆近一年来的涨幅分别为46%与47%。

面对如此严峻的挑战,公司管理层及营销团队凭借对市场的敏锐度,顶住市场和同行的观望和质疑压力,从2017年10月起,及时收缩促销力度,缓解毛利下降趋势,顺利完成2017年经营目标

5、开展资本运作

2017年,公司实施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加上2015年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涵盖总裁、副总及核心管理人员。业务上涵盖决策层、销售端、产品端、采购端、管理端,目标定位一致,有助于公司长远发展,另外2017年底,公司部分经销商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实现公司长远发展以及与自身利益的充分结合,准备实施经销商持股计划,激发团队积极性,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017年,公司通过“渠道+产能”双轨驱动、减少冗员、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等一系列措施,推动公司销售额稳步增长,实现生产规模、销售规模与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2018年,公司管理层将迎难而上,提高团队运营能力,大力推广品牌,夯实市场基础,搭建渠道结构,进一步巩固经营绩效,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公司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按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29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4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董事邓冠彪先生委托董事周启超先生代为出席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7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葛光锐女士、黄洪燕先生、何海地先生向本次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8年4月4日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高比例送转股份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对预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调整,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鉴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公司同意继续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为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之“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监事2017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之“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2017年度薪酬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5月8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30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4月13日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元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提交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需提交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发表如下意见:认为公司 2017年度财务决算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

同意提交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高比例送转股份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司章程》、《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提交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自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会计审计机构以来,该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同意提交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3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13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公司于2018年1月4日披露《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8年4月4日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高比例送转股份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对预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如下调整: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广会审字[2018] G17038260016号),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总收入1,571,365,064.7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0,413,298.98元,加本年初未分配利润101,710,457.65元,减去2016年现金分红总额50,482,838.92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8,041,329.9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213,599,587.81元,本年度可供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为1,261,019,304.48元。

本着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兼顾原则,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7,464,5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本次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75,746,454元。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37,853,133.81元,滚存至下一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7,464,54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实际分红总股本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准。截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原因有所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10股利润分配的额度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等因素前提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高比例送转股份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公司稳定快速的发展,更好的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33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13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对于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发布和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对相关业务和报表格式,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

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3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

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邓冠彪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启超先生,独立董事何海地先生,财务总监董晔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35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5月8日(星期二),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8年5月8日(星期二)下午2: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7日下午3:00至2018年5月8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2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3、审议《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继续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议案5属于“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 2018年5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7883333

传真号码:0760-87885677

联系人:曹卉、王云霞

通讯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邮政编码:528401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511;投票简称:中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00

—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填表说明:请在 “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回 执

截至2018年5月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8年5月3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