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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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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版)

因合作开发地产项目,联发集团及其子公司拟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如下: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担保事项已经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获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待实际担保或反担保情况发生时再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全资以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公司为其银行授信额度等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担保风险不大。上述参股公司分别为建发房产和联发集团的合资项目公司,建发房产和联发集团按股权比例为其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反担保符合行业惯例,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对各参股公司的重大事项具有知情权和管理权,为其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2018年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拟担保额度是出于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有助于促进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7年末,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19.12亿元(折合人民币),其中:公司实际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89.75亿元(折合人民币),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9.37亿元,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1

债券代码:143272 债券简称:17建发0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大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8年4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6名关联董事(吴小敏女士、黄文洲先生、叶衍榴女士、张勇峰先生、郑永达先生和林茂先生)已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之前,已将该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比较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正常经营相关,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

成立日期:1980年12月20日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43层

类型:国有独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文洲

注册资本:50亿元

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从事国(境)内外投资;3、房地产开发与经营;4、计算机应用服务业(不含互联网服务业及计算机信息集成)。

截至2016年末,建发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510.0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60.64亿元。2016年度,建发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471.17亿元,净利润36.24亿元。

截至2017年9月,建发集团总资产为1,997.7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86.04亿元。2016年1-9月,建发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452.88亿元,净利润23.51亿元(未经审计)。

(2)关联方:四川永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丰浆纸”)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1日

住所:沐川县沐溪镇城北路518号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甘影川

注册资本:2.85亿

经营范围:竹浆、木浆等纸浆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仅限分支机构);原材料林营造;木材、竹片原料收购;出口本公司生产的纸浆制品;进口本公司生产、科研所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末,永丰浆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3.98亿元,所有者权益为5.86亿元。2017年度,永丰浆纸实现营业收入9.62亿元,净利润1.36亿元。

2、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发集团持有本公司45.89%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建发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持有永丰浆纸40%股份,永丰浆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关联自然人在永丰浆纸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的规定,永丰浆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现代码头有限公司、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参股公司,均存在由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的规定,这些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长期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与公司以往的交易合同均正常履行,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大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12

债券代码:143272 债券简称:17建发0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0%的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理财事项。

具体内容如下: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2、投资范围:主要是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债券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等。

3、投资额度:最高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额度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本次投资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金融产品,公司设立专门人员负责实施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有关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审计与监督,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或损失,向董事会报告并建议采取相关措施以保护公司利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本着谨慎性和流动性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对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该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13

债券代码:143272 债券简称:17建发0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其2018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该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4

债券代码:143272 债券简称:17建发0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原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现修订为: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二、新增第三条:根据《党章》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三、新增第四条: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立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并为群团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原第四十一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现修订为:公司下述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六)为公司关联人及持股5%以下的股东提供的担保。

五、原第八十二条:董事、监事选聘程序如下:(一)上届董事会、监事会可提名下届董事、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董事和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不足百分之五的股东可以联合提名董事和监事候选人,但联合提名的股东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累加后应达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百分之五以上。

现修订为:董事、监事选聘程序如下:(一)上届董事会、监事会可提名下届董事、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董事和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不足百分之三的股东可以联合提名董事和监事候选人,但联合提名的股东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累加后应达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百分之三以上。

六、新增第五章 “公司党组织”,本章共计六条:

第九十七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第九十八条公司党委设书记一名,公司党委书记和董事长一般由同一人担任,配备一名主抓公司党建工作的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公司党委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符合条件的公司经理层人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委。

公司党委和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九十九条 公司党委设党委办公室,作为党委日常工作部门。

第一百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党委根据《党章》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公司贯彻执行;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公司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提出意见建议。履行党管人才职责,实施人才强企战略;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公司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五)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注重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事业;

(六)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公司文化建设和群团工作;

(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第一百零二条 公司党委参与决策的主要程序:

(一)党委先议。公司党委召开会议,对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形成纪要;公司党委发现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事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公司党委认为另有需要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重大问题,可向董事会、经理层提出;

(二)会前沟通。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尤其是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公司党委委员,要在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前就党委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经理层其他成员进行沟通;

(三)会上表达。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公司党委委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时,要充分表达公司党委研究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决策情况及时向公司党委报告。

七、原第一百零七条后新增一条:董事会对公司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前,应当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八、原第一百一十五条: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现修订为: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九、原第一百五十六条:(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讨论,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现修订为:(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除以上新增和修订的条款外,原《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但部分条款相应修改章节序号。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上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5

债券代码:143272 债券简称:17建发0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原第三章第六条:

……

4、对董事、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5、当董事、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主管机关报告;

……

9、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现修订为:

……

4、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5、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主管机关报告;

……

9、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除以上修订的条款外,原《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上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及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6

债券代码:143272 债券简称:17建发0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累计新增借款

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等相关规定,现就公司3月末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具体如下:

一、新增借款事项

1、公司合并范围内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金额为437.37亿元,借款余额为603.11亿元。截至2018年3月末,公司未经审计借款余额为750.16亿元,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为147.05亿元。2018年1-3月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33.62%。

2、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1)银行贷款

截至2018年3月末,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银行累计新增借款140.49亿元,新增部分占2017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32.12%。

(2)公司债券、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2018年3月末,公司及子公司通过新发行公司债券和债券融资工具累计新增借款6.56亿元,新增部分占2017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50%。

(3)其他借款

截至2018年3月末,公司未新增其他借款。

3、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主要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良好,整体盈利能力良好,公司盈利对利息支出的保障程度良好。

2018年3月末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7

债券代码:143272 债券简称:17建发0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发行2018年度第二期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04月1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房产”)在中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18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5亿元人民币,资金已于2018年04月13日到账。现将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2017年4月,建发房产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额度40亿元人民币,该40亿元人民币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