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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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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4版)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8-042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超额部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13日,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对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部分予以追加确认,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常俊刚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超过3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追加确认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均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且提交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进行追加确认。

(二)增加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概述

201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棉麻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棉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新疆新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乳电商”)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超出年初预计,需补充确认,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126063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新疆阿拉尔市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火力、水力发电;煤炭生产及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热力生产及销售;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内陆水域养殖;线路安装;电器件购销;供热及其管道设计、维修、调试、安装;房屋租赁;蒸汽销售;炉灰、炉渣销售;建筑安装。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2、公司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棉麻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4242.03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阿克苏市民主路8-2号

经营范围:籽棉收购;棉花、棉纱、棉布、麻制品、棉花加工设备及零配件、棉花包装材料、打包机械农副产品购销;电子产品购销;电子商务;仓储服务;搬运与装卸;铁路、公路货运代理;房屋租赁;日用百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3、新疆新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兴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新疆阿拉尔市大学生创业园1号创业楼3层17室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网上贸易代理,物流货物配送服务,包装材料、生物制品、原生中草药、香料、保健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液体乳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乳制品)销售,餐饮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网上销售包装材料、生物制品、原生中草药、香料、保健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液体乳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乳制品)。

与本企业关系:公司副总经理赵占军先生任新乳电商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确定为公司关联方。

(二)履约能力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并签订相关交易协议。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向关联方采购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采购交易,属于为保证公司正常业务需求发生的交易,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并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向关联方销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是主营产品——乳制品,属正常的商品销售,未因关联关系而影响交易价格。关联销售价格是完全由市场决定的,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和关联方的共同发展。

六、备查文件

(一)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59证券简称:新农开发公告编号:2018-043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8日11 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东75号领先商业写字楼12楼新农开发董事会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8日

至2018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4月1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5月7日 10:00 至 20:00

(二)登记地点: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东75号领先商业写字楼11楼证券部

(三)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股东,在传真或信函发出后通过电话予以确认,避免因电子设备出错或信件遗漏出现未予登记在案的情况。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二)会务联系人:张春疆 陈娟

(三)联系电话:0997—63785670997-6378568

(四)传真:0997—6378500

(五)公司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东75号领先商业写字楼12楼

(六)邮政编码:843300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