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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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编号:临2018-026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昊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已自 2018 年3月27日起停牌。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即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17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20天,即从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5月6日。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公司预计延期复牌时间需要超过20天,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拟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即第二次延期复牌时间届满之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即自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7月6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于2018年5月4日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18-027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第二次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已自 2018 年3月27日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2018年4月3日、4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和《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5、临2018-017、临2018-018)。

自停牌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方案论证等,但鉴于股份拟认购对象之一的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须事先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准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涉及的事项需要进一步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以便明确可行性,难以在停牌期间内完成,因此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17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20天,即从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5月6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全力推进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工作进度,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2018-028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4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8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4日

至2018年5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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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参会登记时间:2018年5月3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

联系人: 刘洋

联系电话: 0551-63542160

传真:0551-63542136 邮编:230022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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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