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65版)
邓绍云先生:1974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鲁西化肥厂财务科科长、财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2008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现兼任公司市场部部长。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延吉先生:1968年出生,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第一化肥厂技改办主任、第四化肥厂厂长、煤化工集团总经理、煤化工事业部部长。现任化工与化肥事业集团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公告编号:2018-016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务
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关系概述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支持公司项目建设和增加公司经营资金,公司控股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西集团”)2018年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财务资助,执行利率不高于同类别融资业务的资金成本(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公司发行债券成本)。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金成先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了解了此次关联交易情况,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鲁西集团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33.60%的股份。
法定代表人:张金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10.8亿元
住所:山东省聊城市鲁化路68号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机械设备和化工原料(未经许可的危险品除外)的生产和销售;自有房屋、土地的租赁,物业管理、房屋修缮、水电暖等公共设备的维修,环境绿化工程;种植和施肥机械、作物收获机械的租赁;化工技术咨询与服务;企业管理软件的开发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财务资助的定价原则:鲁西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现金财务资助,执行利率不高于同类别融资业务的资金成本(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公司发行债券成本)。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公司项目建设和增加公司经营资金,鲁西集团拟向本公司提供的现金财务资助,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生产,从而更好的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鲁西集团提供的现金财务资助金额以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资金的实际需要,确定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8-017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属于新增会计政策,变更前无对应的会计政策。
公司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执行,并在公司的会计政策中增加相关内容。
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按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实施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公司2017年度不涉及相关业务,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2、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要求对利润表科目间进行调整,不影响当期损益,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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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在利润表中增加“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最新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按照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政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最新会计准则要求有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公告编号:2018-015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控股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之联营企业产生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或者销售水、电、汽、材料、设备制作、安装服务、租赁、工程设计等方面。2017年累计实际发生关联交易14,810.38万元,预计2018年发生关联交易82,797.60万元。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金成先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18年度预计与鲁西催化剂有限公司、鲁西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鲁西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宁夏精英鲁西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等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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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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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及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名称:鲁西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聊城市鲁化路68号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注册资本:1,08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金成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机械设备和化工原料(未经许可的危险品除外)的生产和销售;自有房屋、土地的租赁,物业管理、房屋修缮、水电暖等公共设备的维修,环境绿化工程;种植和施肥机械、作物收获机械的租赁;化工技术咨询与服务;企业管理软件的开发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鲁西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042,081.21万元,净资产1,171,925.21万元。2017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1,638,888.23万元,净利润207,478.31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方名称:鲁西新能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辽河路28号
关联关系: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合营企业
注册资本:128,210,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凯
经营范围:第三类压力容器(高压容器限单层)、无缝气瓶(限钢质无缝气瓶、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特种气瓶(限车用缠绕气瓶、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真空绝热低温气瓶、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汽车罐车(含低温绝热罐体)、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罐式集装箱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集装箱半挂车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工业管道GC、公用管道GB安装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上述经营项目凭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经营)。专用车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凭有效的工信部公告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鲁西新能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03,705.96万元,净资产8,167.94万元。2017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14,242.13万元,净利润-2,468.52万元(未经审计)。
(3)关联方名称:宁夏精英鲁西农资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38号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之联营企业
注册资本:2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 冯德学
经营范围:装卸、搬运、仓储;编织袋、化肥、农膜、农药、农机具的销售;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及加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宁夏精英鲁西农资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616.84万元,净资产-232.94万元。2017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2,145.90万元,净利润-45.01万元(未经审计)。
(4)关联方名称:宁夏精英鲁西化肥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 38号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之联营企业
注册资本:5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冯德学
经营范围:化肥、硫酸、氨水的生产销售;货物的装卸搬运。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宁夏精英鲁西化肥有限公司总资产2,560.77万元,净资产223.08万元。2017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9,259.30万元,净利润923.85万元(未经审计)。
(5)关联方名称:宁夏精英鲁西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 38号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注册资本:15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兴宗
经营范围:天然气储运设备、新能源化工设备、石油化工设备制造、安装、销售;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钢结构安装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电机维修;塔内设备填料、内件生产、销售;农膜、纺织袋、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的销售;化肥销售;装卸、搬运、仓储服务;石膏粉、石膏制品的生产、销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宁夏精英鲁西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总资产1,329.92万元,净资产324.98万元。2017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686.12万元,净利润-152.56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方名称:鲁西催化剂有限公司
住所: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西北侧
关联关系: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
注册资本:50,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郭喜文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品除外)生产、销售;催化剂研发;来料加工(涉及许可的及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废旧物资回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鲁西催化剂有限公司总资产 9,329.44万元,净资产 7,991.37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099.94万元,净利润 1,982.88万元(未经审计)。
(7)关联方名称:鲁西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湾仔港弯道6-8号瑞安中心33字楼3312室
关联关系: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
注册资本:2,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金成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有关产品进出口贸易;机械、设备及其零件的进出口贸易。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鲁西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2,927.76万元,净资产223.22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1.57万元,净利润16.11万元(未经审计)。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之联营企业,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的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主要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进行的,定价是公允的,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该议案提交我们审议,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已得到我们的事前认可。经审议,我们认为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此类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关联董事就该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8-026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蔡英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蔡英强先生因工作变动,特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蔡英强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在公司控股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英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30万股,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管理。蔡英强先生自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谨对蔡英强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蔡英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暂由公司董事长张金成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聘任工作。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