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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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8-039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收购,经初步测算,该资产收购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该项目交易对方为注册于香港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独立第三方,交易标的控制位于境外的一处金银矿资产。本次交易方式拟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该交易事项完成后,公司或将持有标的资产的控股股权。公司目前正在与交易对方就收购事项细节进行磋商,双方尚未签署正式的收购协议,该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因双方合同中涉及保密条款,公司暂缓披露交易方及交易标的具体信息,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16日起停牌不超过30日。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6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的停牌申请书

(二)公司董事会的承诺书

(三)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8-040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3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对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要公司作进一步披露。《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0.56亿元,同比增长136.57%,实现归母净利润3.01亿元,同比增长484.9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2亿元,同比下降9.95%。请公司:(1)结合主营业务情况、投资理财收益、负商誉收益等,分析说明净利润出现大幅增长的原因;(2)结合经营情况、采购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政策等,分析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2.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一至四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44亿元、10.61亿元、21.36亿元、20.15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8428万元、2888万元、1.25亿元、6316万元,季度波动较大。请公司结合主营产品的分季度产销量情况、平均销售价格季度变动趋势、成本费用等,说明报告期内各季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3.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0.56亿元,同比大幅上涨136.57%,主要原因为白银业务收入从1759万元大幅上涨至31.8亿元,占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比重超过50%,但毛利率却接近0.00%。请公司:(1)结合业务模式、主营产品类型、战略规划,说明在不盈利的情况下,大幅扩张白银业务的主要考虑;(2)白银业务的经营模式、收入确认政策、主要客户情况和供应商情况,并说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4.年报显示,2016年,公司将Hillroc Global Resource investment Fund L.P(即开曼基金)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期,公司将“开曼基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由于合并成本低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了9054.38万元营业外收入。请公司:(1)结合该基金的设立背景、投资方向、业务实质、设立时与本次合伙协议的主要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的出资占比、收益分配机制、管理和决策机制以及风险承担机制等,分析说明前期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本期纳入合并报表的依据和合理性,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条款详细说明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结合购买价格、可辨认净资产的具体数据补充说明负商誉的确认依据、计算过程及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5.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外销收入16.34亿元,占比营业收入的26.98%,同比增长21.23%,毛利率为38.34%,同期内销收入44.2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3%,同比大幅上涨264.96%,但毛利率仅为-0.06%。因此,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外销。请公司补充披露:(1)内销与外销的业务及产品类型差异,分区域差异化经营的主要考虑,毛利率差异巨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外销业务的主要国家(地区)、前五大客户及收入金额情况;(3)公司管理、控制、运营境外业务的具体方法及应对外汇风险等的防控措施。

6.年报显示,公司对九江安达的应收账款4795.23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1)结合公司与九江安达是否具有关联关系、该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账龄情况、减值迹象出现时点及公司采取的回款措施,说明报告期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以及对报告期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前期是否计提坏账,前期计提是否充分;(2)说明该应收账款对应的收入确认金额和所属报告期,并结合货物的交收情况,说明前期收入确认的依据及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7.年报显示,因母公司可供投资者(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公司连续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请公司结合近年来盈利情况、公司章程规定、重要子公司分红政策、海外子公司所在地外汇管理政策,具体说明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请你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准备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