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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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8-033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5日15:00—4月16日15:00;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15:00—4月16日15:00。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地点:义乌香格里拉酒店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晓光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02,367,3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42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02,367,3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42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0股。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中小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027,6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2%。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按照会议议程,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计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表决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2,367,3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27,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 0 股。

2、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2,367,3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27,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 0 股。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大会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议案获得了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8-03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光圆成,证券代码:002147)于2018年1月1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18日、1月2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及《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资产收购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1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1日、2月8日、2月14日、2月23日、3月2日、3月9日、3月16日、3月23日、3月30日、3月31日、4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018、02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暨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02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

一、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继续停牌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同时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正积极、有序地推进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

公司原计划于2018年4月1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4月1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1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2018年1月18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二、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为China High Speed Transmission Equipment Group Co., Ltd.(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是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法定股本为3,000万美元,董事会主席为胡曰明,主营业务为生产及销售齿轮传动设备产品。

2、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具体如下:

3、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三、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本次交易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为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申请股票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不晚于2018年7月18日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