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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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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用自有资金
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2018-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6版)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8临-01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用自有资金

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于2018年度,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自有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进行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委托理财额度及方式

2018年度,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自有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投资范围为委托商业银行进行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3、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5、投资品种和期限

根据公司制订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

6、委托理财的要求

公司在对2018年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委托理财相关事宜,总会计师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银行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7、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事项发表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8临-015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6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5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3:00至2018年5月16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9项,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就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7、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与会股东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17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 2018年4月1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决议公告》、《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以上1-8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议案9为特殊决议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以上第6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该项提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8年5月15日下午 18: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6、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0540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温雅 李英

联系电话: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jzny000937@sina.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授权委托书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7”,投票简称为“冀中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情况。如下表所示: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