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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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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85 公司简称:山东金泰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9,121,130.11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519,757,160.43元后,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28,878,290.54元。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黄金珠宝贸易业务、房屋出租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经营模式为:公司子公司金泰国际和黄金首饰销售商签订合同,根据黄金首饰销售商订单的规格要求,与中国大陆黄金首饰加工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中国大陆黄金首饰加工企业按金泰国际指定的规格式样进行加工,以销定采;公司出租房屋收取租金以及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收取服务费。报告期内,因美元加息导致国际黄金价格波动较大,基于风险控制,公司减少了黄金珠宝贸易业务交易,对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已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85.69万元,较上年同期的28,994.92万元下降91.43%;营业利润为-157.75万元,上年同期营业利润为798.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6.58万元,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3.30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济南恒基投资有限公司

济南恒基大药房有限公司

济南恒基永康医药有限公司

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HUAXIA TRADING LTD

中云(北京)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中云数字有限公司

济南金泰珠宝有限公司

CHINA DATA INC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无

董事长:林云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山东金泰 公告编号:2018-003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应出席会议的董事共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 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9,121,130.11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519,757,160.43元后,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28,878,290.54元。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财务审计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山东金泰 公告编号:2018-004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公司应出席会议的监事共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9,121,130.11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519,757,160.43元后,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28,878,290.54元。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谨慎审核,并作出如下审核意见:

1、2017年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财务审计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山东金泰 公告编号:2018--005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案件的被执行人

●涉案金额:人民币208.62万元及案件受理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没有影响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收到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的(2013)历城执字第1887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及(2013)历城执字第1887号《执行裁定书》(解除查封)。现将案件基本情况及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案基本情况

公司与济南润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博物业”)借款纠纷一案,公司分别于2012年7月13日、2013年3月29日、2013年7月31日、2017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诉讼及进展有关情况。

二、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本案的申请执行人为润博物业,被执行人为公司。

依据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于2013 年1月10日作出(2012)历城商初字第6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给付润博物业借款2086231.70元,案件受理费由公司承担23490元。

2018年4月12日,公司与润博物业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公司于当日一次性支付给润博物业人民币2109721.70元(其中:判决借款2086231.70元、案件受理费23490元)后,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即已全部结清,公司不再欠润博物业任何款项。

上述款项在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当日已付清。

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收到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的(2013)历城执字1887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的主要内容为:

“润博物业与公司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润博物业于2018年4月12日向本院提交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2)历城商初字第68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收到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的(2013)历城执字1887号《执行裁定书》(解除查封)的主要内容为:

“本院于2016年12月12日作出(2013)历城执1887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现因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申请撤回执行,本案依法终结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洪楼西路29号房产(房产证号为:历城002841、历城002840)的查封。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没有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润博物业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书》;

2、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的(2013)历城执字第1887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及(2013)历城执字第1887号《执行裁定书》(解除查封)。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