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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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8-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26 股票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8-007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4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4月2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58号)核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银行”)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1,750,000股,并于201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617,449,2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355,699,2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1,75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2名股东共计8,400,000股,分别为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8,226,089股以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受让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转持的国有股173,911股。该等股份的锁定期为其股份在浙江股权托管服务有限公司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将于2018年4月23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因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2,617,449,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046,979,680股)致使公司总股本数量由2,617,449,200股增加为3,664,428,880股,也因此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同比例由6,000,000股增加为8,400,0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自2013年7月1日至公司发行上市前通过股权转让、拍卖继承等方式受让公司股权的新增股东承诺:本人/本公司持有的杭州银行股份锁定期为自股份在浙江股权托管服务有限公司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自股份登记之日起锁定,并与上述股份同时解锁。锁定期内,本人/本公司不会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者以委托他人管理方式间接持有本人/本公司所持有的杭州银行股份,也不会通过杭州银行收购本人/本公司持有的股份。

此外,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批复》(浙财金[2015]62号),杭州银行在境内发行A股并上市后,社保基金共计受让杭州银行国有股东转持的国有股17,045,376股(2016年杭州银行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增至23,863,527股),并承继原各国有股东就其转持股份承担的相应限售义务(社保基金持有的杭州银行股份中,已有4,714,325股限售股于2017年10月27日上市流通,涉及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计173,911股,剩余共计18,975,291股尚在限售期内)。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

杭州银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杭州银行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杭州银行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4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23%;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4月23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