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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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8-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编号:临2018-022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3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行业、经营与业绩、财务数据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行业和产品

1.根据年报,公司产品按照营业收入占比,依次为动力电池及极片、民用电池、贸易、镍产品、车辆收入、混合动力系统、纯电动系统和其他。公司仅在年报中披露了汽车工业的行业情况。请公司根据《格式准则第2号》的要求,补充披露上述业务所处行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行业政策变化、主流应用技术和未来趋势判断、市场竞争格局,以及公司主要产品应用领域、核心竞争力、技术水平和行业应用状态、市场占有情况,并进行同行业比较。

2.年报披露,公司生产并销售混合动力专用镍产品、镍氢动力电池极片给镍氢动力电池生产厂商;同时,还生产并销售镍氢动力电池及能量包给国内外混合动力整车企业及其他企业。请公司明确上述业务的销售、采购等主要业务模式、对外销售和自用生产的金额和比例,以及相关收入确认政策。

3.根据年报,公司各主要产品成本构成项目中,原材料占比均较高。请公司结合该情况,说明各细分产品主要业绩驱动和影响因素、技术贡献水平,以及相关产品定位。

4.年报披露,商誉期初余额1445万元,本期计提商誉减值831万元,计提比例为57.5%,系收购福工动力时形成的商誉在本期发生减值所致,福工动力主营业务为混合动力总成系统。请公司补充披露收购福工动力的时间、溢价情况,是否存在业绩承诺及完成情况,上述减值的具体原因,以及对公司混合动力相关业务的影响。请会计师、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5.年报披露,在营收下降的情况下,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均同比上涨;固定资产期末余额14.22 亿元,在建工程期末余额1.04 亿元,同比均增加,且均未计提当期的减值准备。请结合公司所在行业发展、产品销售,以及上述商誉减值情况,说明三项费用变化的合理性,在建工程的投入、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况是否客观,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请会计师、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二、关于经营与业绩

6.公司连续7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交替盈亏,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连续为负,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连续2 年为负。2017 年,公司实现扭亏为盈的原因主要是公司收到政府补贴共计2.08 亿元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所致。(1)请公司结合主要产品应用领域、销售情况、市场认可情况、技术适应性,以及面临的主要困难等因素,客观、具体分析公司主营业务常年亏损的原因,是否存在主观上刻意规避退市风险的动机、是否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2)面对业绩乏力的现状,请公司详细说明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改善经营发展措施,以及可行性。请会计师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7.年报披露,公司2017年四个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02亿元、3.51亿元、3.74亿元和4.3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284万元、-4462 万元、4500万元和949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305万元、-1.18亿元、-5091万元、2.27亿元。其中,第三、第四季度的净利润波动较大。请公司结合具体业务特征补充披露:(1)在第三、四季度营业收入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净利润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各季度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趋势不一致的原因;(3)公司的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存在销售收入未在恰当会计期间内确认的情形,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8.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15.65亿元,毛利率为12%,其中贸易收入3.89亿元,毛利率为0.23%,而分产品“其他”毛利率高达43.88%。请公司补充披露:(1)“其他”业务的具体内容及毛利率较高的原因;(2)“贸易”业务的具体内容,以及动力电池及极片、贸易的上期毛利率为负、报告期回升的原因;(3)民用电池和镍产品的毛利率均出现下降的原因;(4)结合前述问题,说明主要产品毛利率的稳定性。

9.年报披露,公司产品已经进入丰田、本田全球供应链体系,主要合作伙伴包括丰田、吉利等整车企业。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客户是否为前五大客户,公司与上述客户是否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手订单的签订情况,来源于上述客户的分产品收入占比、应收账款及账龄。

10.年报披露,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7.95%,同期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下降14.39%,营业成本约占营业收入的87%。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电解镍、合金粉等,该等原材料受市场镍价及稀土行情影响波动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主要原材料近年来的价格趋势,分析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是否是公司常年主营业务亏损的主要原因,并充分提示风险;(2)为了避免价格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公司所采取的措施;(3)结合报告期内各产品的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分析说明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变化不匹配的原因。

11.年报披露,公司混合动力系统(HEV)2017年产量616台套,销量343台套,库存660台套;存货跌价损失本年发生额446万元,上年发生额3107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该产品的销售模式,销量与产量形成差异的原因,是否存在存货跌价的风险,跌价准备是否计提充分;(2)存货跌价损失同比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12.年报披露,2017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7.95%,而销售费用却增加16.82%。同时,2017年度销售人员也从2016 年度的97人下降至95人。请公司结合行业情况和销售费用明细,补充披露在营业收入和销售人员下降的情况下,销售费用却上升的原因。

13.年报披露,公司现已自主研发和掌握了多项混合动力系统的核心技术,2017年度公司研发投入为2.37亿元,其中91.99%资本化;2016年研发投入1.43 亿,资本化率76.98%。研发人员人均研发投入为39万元,约为公司人均薪酬的4倍。请公司补充披露:(1)近三年来研发费用的明细及研发投入的主要考虑,同比增长65%的原因;(2)研发费用资本化和费用化的依据及本年资本化率大幅提高的原因;(3)近三年来公司研发投入所取得的成果及其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14.年报披露,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5.6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95%;应收账款年末余额3.67亿元,较上年年末增加78.58%。请公司补充披露:在营业收入下降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017年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较前两年的变动情况、原因和合理性。

三、其他

15.年报披露,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钟发平在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事项中,未及时严格履行。请公司核实未严格履行的原因。

16.年报披露,应收账款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1年以内计提比例为5%,1-2年的为10%等等。期末余额前5名的应收账款中,单位2及单位4的坏账准备余额占期末余额的比例分别仅1%、2%。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5名应收账款欠款方的具体名称及对应应收款项形成时间和原因、关联关系、款项回收进展及可能存在的风险;(2)上述欠款方的坏账准备比例不足5%的原因,是否计提足额、充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7.年报披露,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9亿元,具体内容有销售费用中的付现费用5944万元,管理费用中的付现费用7399万元,财务费用中的银行手续费835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付现费用的内容,将其归类于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8.年报披露,其他应收款的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5.3万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312万元。请公司补充说明本期计提金额为负数的原因,收回或转回坏账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对于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4月27日之前,回复上述事项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已组织相关各方核实信息并准备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公司将根据《问询函》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