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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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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于国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长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截止2018年3月31日,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11,000万元。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于国权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于国权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8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8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刊登于2018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国庆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赵婷女士因工作内容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截至本公告日,赵婷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500股,公司对赵婷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肖刚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肖刚先生简历见附件。

肖刚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6号

邮 编:225200

联系电话:0514-86424918

传真号码:0514-86421039

电子邮箱:irm@jscq.com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附件:

肖刚先生简历

肖刚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至2012年任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年至2014年任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2011年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肖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2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