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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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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安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8-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5到20个工作日的期间。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第三个封闭期为自2016年10月29日至2018年4月28日止。本基金第三次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11日,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开放日期,具体请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本基金第四个封闭期为本次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8个月的期间。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各类份额场外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不低于10元,场外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不低于10元。A类基金份额场内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不低于500元,A类基金份额场内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不低于500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类基金份额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场外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1)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场外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06%,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2)除上述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场外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外,通过场外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其他投资者,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6%,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3)对于通过场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销售机构可参考上述标准收取费率佣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4)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为1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该类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份额赎回费见下:

本基金A类及C类基金份额场外基金份额赎回费见下: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等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申购、赎回业务等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办理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场外销售机构

(3)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指定的登记结算机构认可的会员单位。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上市交易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博时安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第三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3)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11日为本基金的第三个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开放日期,具体请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

博时华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36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4月2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18年4月20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广利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广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博时广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博时广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从2018年3月16日起,至2018年4月16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18年3月16日,本基金总份额为709,491,439.28份,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709,088,661.56份,占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3月16日)基金总份额的99.94%,其中同意的份额为709,088,661.56份,占参与表决的大会份额的100%,反对的份额为0份,占参与表决的大会份额的0%;弃权的份额为0份,占参与表决的大会份额的0%。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709,088,661.56份有效的基金份额(超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广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8年4月17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5,000元,合计35,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4月17日表决通过了《博时广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博时广利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5月18日生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博时广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博时广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广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博时广利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广利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博时广利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于2018年5月18日生效,自该日起《博时广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博时广利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2、转型方案实施的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选择赎回期结束后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将原博时广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4334)转型为博时广利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转型后基金代码不变。

3、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的选择权

博时广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前是一只面向机构和个人投资者销售的纯开放式基金,机构占比较大,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如发生巨额赎回,对个人投资者可能造成损失。本次转型将本基金定性为“机构定制基金”,一是满足大机构投资者的需求,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二是保护中小个人投资者的权益,避免其因不了解本基金属性而申购不适宜的基金产品。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在转型实施前预留至少二十个开放日供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或转出,未选择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将默认转为博时广利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在选择期期间,由于需应对赎回等特殊情况,本基金豁免原《博时广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

本基金的选择期为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18日起进入开放期。在选择期期间,投资者申购、赎回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及相关业务规则按照《博时广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执行。

4、转型后的开放期及业务办理时间

自《博时广利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1至20个工作日。本基金转型后的第一个开放期为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6月14日,共20个工作日,自2018年6月15日起进入封闭期,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在开放申购、赎回的公告中规定。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延长开放期时间并公告,但开放期最长不可超过20个工作日。博时广利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四、备查文件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广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广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广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

博时民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390元人民币,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36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4月2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18年4月20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

博时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

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18年4月18日起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赎回和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正常办理。

(3)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