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万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78版)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布局的逐步落实,已获董事会审批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已不能满足公司近期汇率风险控制的需求,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三届二十一次会议和三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累计金额由不超过人民币14.50亿元(或等值外币)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原因及目的
随着公司境外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进口采购和出口销售金额快速增长,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迅速增加,境外购销业务多以美元结算为主。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不开展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国际营销中心销售业务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港币等。
2、拟投入的资金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由不超过人民币14.50亿元(或等值外币)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审议程序、授权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所涉及的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出此范围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有效防范国际营销中心销售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经董事会三届二十一次会议和三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累计金额由不超过人民币14.50亿元(或等值外币)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董事长叶远璋先生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上述业务额度和授权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金额已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随着外汇收支业务不断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不匹配致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投资需求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因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由于客户违约,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
4、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5、回款预测风险:国际营销中心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审计监察部将每季度或不定期地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进行核查。
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规模需要作出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远期外汇交易。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制定了合理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我们认为,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累计金额由不超过人民币14.50亿元(或等值外币)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或等值外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三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三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8-019
广东万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公司对2017年1月1日起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公司对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持续经营利润”行项目的可比期间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发布和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的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对相关业务和报表格式,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 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5、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董事会三届二十一次会议和三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和会计政策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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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报表项目列报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只涉及会计科目列示的变化,不影响当期损益,属于合理变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三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三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8-020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董事会三届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日15:00—2018年5月15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15:00至2018年5月15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8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玮女士、何夏蓓女士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议案7,关联股东广东硕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均需回避表决。
8、审议《关于与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议案8,关联股东广东硕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均需回避表决。
9、审议《关于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议案9,关联股东广东硕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均需回避表决。
10、审议《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分红回报规划》
上述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已经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一次会议和三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和《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第5、7-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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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18年5月12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传真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证券与对外投资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证券与对外投资部
(2)会议联系电话:0757-28382828
(3)会议联系传真:0757-23814788
(4)会议联系电子邮箱:vw@vanward.com
(5)联系人:卢宇凡、李小霞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大会不派发礼品及补贴。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三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三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3”,投票简称:“万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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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8-021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将于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如下:董事长叶远璋先生、董事兼总裁卢宇聪先生、独立董事何夏蓓女士、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卢宇凡先生、财务负责人李越女士和审计监察部部长谢瑜华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将会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