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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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2018-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商赢环球 公告编号:临-2018-045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于2018年4月16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7)新42民初59号《民事调解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案诉讼基本情况

原告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一托里县世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峰黄金”)、被告二台州泰润通宝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泰润通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23日立案后,依法于2018年1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2日、2017年7月28日、2017年10月14日、2017年11月30日刊载于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世峰黄金债权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50)、《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世峰黄金债权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56)、(公告编号:临-2017-203)以及《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224)。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自行和解并签署了《调解协议》。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16日向公司律师送达了(2017)新42民初59号《民事调解书》。

二、法院对本案的审理调解情况

根据《民事调解书》的内容,经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原告、被告一世峰黄金、被告二台州泰润通宝各方自行和解达成如下协议:

1、被告一世峰黄金应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44,711,145.9元,并赔偿原告逾期还款的利息损失,以人民币44,711,145.9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4.35%的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算至被告一世峰黄金还清全部借款本金之日止。

2、上述款项,被告一世峰黄金应当于2018年4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人民币10,000,000元、于2018年7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人民币34,711,145.9元、并于2018年7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全部的利息赔偿款(按照上述第一条确定的利率标准计算)。

3、被告二台州泰润通宝对被告一世峰黄金在上述第一条和第二条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且,被告二台州泰润通宝所持有的被告一世峰黄金公司的72%股权继续为被告一世峰黄金在上述第一条和第二条项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4、如果被告一世峰黄金在上述第二条项下的义务有任何一期迟延履行的,原告有权不再受上述付款期限的限制,原告有权就全部未支付的本息款项要求被告一世峰黄金立即偿还,并要求被告二台州泰润通宝立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和质押担保责任。

5、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一世峰黄金和被告二台州泰润通宝共同承担,由被告一世峰黄金和被告二台州泰润通宝于2018年7月31日前全额支付给原告。

6、各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7、本调解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另有一份供法院留档。本调解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67,787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人民币133,893.5元,由被告一世峰黄金、被告二台州泰润通宝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并经各方当事人签署生效,本院予以确认。

三、本案的调解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本案中涉及的债权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因此本案的调解对公司本期的利润影响不大。

截至本公告日,被告二台州泰润通宝已向公司支付了《民事调解书》规定的第一期款项人民币10,000,000元。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案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7)新42民初59号《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商赢环球 公告编号:临-2018-046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现金收购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

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9月5日开市起连续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公司拟以现金收购资产的事项(以下简称“本项目”)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

2017年1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9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8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议案,并分别于2017年12月5日、2018年1月13日披露了《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配套文件。

2018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14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12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议案。

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部分与本项目相关的议案。

根据《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公司持股95.45%的控股子公司环球星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星光”)通过其下属美国全资子公司Apparel Production Services Global, LLC(以下简称“APS”)以现金收购的方式购买Active RS Holding, Inc.下属全资子公司Active Sports Lifestyle USA, LLC(以下简称“ASLUSA”)和ARS Brands, LLC(以下简称“ARS”)持有的经营性资产包。

上述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

2018年2月以来,根据本项目的进展情况,环球星光及其全资子公司与相关各方就延长交割截止期限(即“终止日”)的事宜签署了三份关于《资产收购协议》的修订案,原交易协议中的“终止日”由“2018年2月28日”最终延长至“2018年4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2018年3月16日及2018年4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9、公告编号:临-2018-032)及《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现金收购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7)。

截至目前,根据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及需要,环球星光及其全资子公司与相关各方就延长交割截止期限(即“终止日”)的相关事宜第四次协商达成一致,并于2018年4月16日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第四次修订案》。根据《资产收购协议第四次修订案》,原交易协议中的“终止日”由“2018年4月16日”延长至“2018年5月3日”,原交易协议的其余部分将继续有效。

此外,为推进本次交易,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17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环球星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授权环球星光或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视情况向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ASLUSA和/或ARS和/或交易对方的母公司Active RS Holding, Inc.提供不超过300万美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个月。

三、 风险提示

1、虽然环球星光及其全资子公司与相关各方经签署《资产收购协议第四次修订案》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割截止期限(即“终止日”)延长至2018年5月3日,但仍存在终止日前交易协议中所约定的买方或卖方履行交割义务的先决条件尚未成就而无法按时完成交割,各方可以通过书面通知对方的方式终止本协议的可能性。公司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项目相关的议案后生效,本次交易能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保证公平的信息披露,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