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1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8-044),又于2018年4月10日在上述媒体上刊登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15:00 至2018年4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冯全宏先生。
7、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73,274,4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01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73,188,6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00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139,9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0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54,1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73,194,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59,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476%;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73,194,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59,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476%;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573,194,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59,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476%;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73,194,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59,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476%;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573,194,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59,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476%;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73,194,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59,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476%;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573,194,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59,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476%;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573,194,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59,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476%;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573,194,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59,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476%;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573,194,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59,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476%;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73,272,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138,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同意573,194,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59,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476%;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围海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2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4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监事会于2018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晓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选举龚晓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龚晓虎先生当选监事会主席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龚晓虎先生简历如下:
龚晓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1年7月至2015年6月,任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秘书,2015年6月至2016年3月,任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3月至今,任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龚晓虎先生持有宁波高新区高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岸贸易”)30%股权,持有宁波盖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盖瑞贸易”)17%股权,高岸贸易持有宁波周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周南投资”)39.87%股权,周南投资持有公司控股母公司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6.92%股权,盖瑞贸易持有围海控股44.44%股权,围海控股持有公司47.28%股权,因此龚晓虎先生间接持有公司3.96%股权。龚晓虎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核实龚晓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76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57,923,457股股份、向仲成荣发行5,795,916股股份、向王永春发行10,704,779股股份、向罗翔发行5,202,699股股份、向黄伟群发行4,617,563股股份、向平潭乾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005,081股股份、向黄海英发行2,345,429股股份、向崔燕发行2,090,119股股份、向詹春涛发行1,760,293股股份、向陈临江发行1,300,980股股份、向樊培仁发行1,221,577股股份、向林海发行1,221,577股股份、向潘晔峰发行889,308股股份、向杨继东发行610,788股股份、向汤雷发行146,589股股份、向卿三成发行511,841股股份、向西藏信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676,566股股份、向姜卫方发行367,694股股份、向王莉瑛发行298,370股股份、向泉州永春乾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89,513股股份、向盛军发行171,020股股份、向宋黎辉发行146,589股股份、向林锦发行134,373股股份、向刘慕云发行191,693股股份、向王建锋发行187,935股股份、向肖亮璇发行187,935股股份、向杨云蓉发行109,941股股份、向曹棐民发行27,485股股份、向周科芬发行109,94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7,400万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上述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有关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及独立财务顾问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梦璐
联系电话:0574-87901130
传真:0574-87901002
电子邮箱:ir@zjwh.com.cn
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忠志、赵华、黄静宜
电话:0571-879025760571-87902574
传真:0571-87901974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的修订说明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76号)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进行了补充、修订和完善。
主要内容如下:
1、在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中增加了“本次交易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删除了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2、删除了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交易的审批风险”以及“二、本次交易可能被取消或终止的风险”;
3、在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中增加了“本次交易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删除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4、在报告书“第十一章风险因素”中删除了“一、交易的审批风险”以及“二、本次交易可能被取消或终止的风险”。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5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80 亿元,期限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同时,授权董事长冯全宏先生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和2018年3月27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产品名称:工商银行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币种:人民币
购买金额:15,000万元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预期年化收益率:4.1%
投资期限: 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12月18日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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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192,457万元,尚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其中,已到期赎回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54,000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138,457万元。
2、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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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前12个月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19,400万元,尚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其中,已到期赎回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15,100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4,300万元。
四、备查文件
《工商银行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理财产品说明及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