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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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公告编号:2018-019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4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彭政纲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董事刘曙峰、井贤栋、韩歆毅、高俊国、蒋国飞(GUOFEI GEOFF JIANG)因在外地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丁玮、刘兰玉、郭田勇因有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赵颖、黄辰立因在外地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童晨晖出席本次会议;副总裁官晓岚、副总裁廖章勇、副总裁傅美英、副总裁张永、副总裁宋加勇以及财务负责人姚曼英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肖佳佳、朱越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