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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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8-017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2日以传真、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4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4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8-018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2日以传真、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刘彦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参照同地区同等条件租赁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4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8-019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披露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迁址、更名并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宏川智慧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宏川智慧”)增资、迁址、更名并变更经营范围。

现为满足前海宏川智慧的办公需要,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东莞市松园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园物业”)租赁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礼宾路4号松科苑1号楼第四层中的722.64平方米区域,租赁期限为三年,年租金为485,614.08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东莞市松园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松科苑一栋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办公地点: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松科苑一栋

法定代表人:陈伟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3,31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61491927J

经营范围:物业投资、物业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9.55%、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海川持股0.45%

2、主要财务状况

松园物业近三年经营良好。

单位:万元

注: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的说明

松园物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参照同地区同等条件租赁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1、租赁房屋基本情况:拟租赁房屋位于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礼宾路4号松科苑1号楼401-01、02、03、04及402-01、02、03,租赁面积为722.64平方米;

2、租赁期限:租赁期为三年,租期自2018年4月19日起至2021年4月18日止;

3、租金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

4、租金支付:金额为每月56元/平方米,按月结算;

5、押金支付:在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前海宏川智慧向松园物业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租赁押金,租赁期满后如前海宏川智慧无违约行为,松园物业将押金退回。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前海宏川智慧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主要是为了满足其办公需要,本次交易价格参照了同地区同等条件租赁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松园物业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相关方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有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前海宏川智慧的办公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关于房屋租赁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将有利于满足全资子公司前海宏川智慧的办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参照同地区同等条件租赁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监事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