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华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 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晖
日期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466证券简称:风语筑公告编号: 2018-034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晖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66证券简称:风语筑公告编号: 2018-035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宇慈女士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66证券简称:风语筑公告编号: 2018-036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项目意向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意向书仅为双方合作的指导和框架性文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存在无法履约的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尚无法预计本意向书的签订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意向书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项目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公司拟在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内设立科技文创研发总部。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一) 乙方拟设立科技文创研发总部,主要负责研发、设计等业务。
(二) 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三)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
(四)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一条龙”优质服务,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地理位置、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等投资环境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和战略规划。拟在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内设立科技文创研发总部。尚无法预计本意向书的签订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五、重大风险提示
意向书属于合作双方基本意愿的意向性约定,旨在表达双方合作意向及初步洽商结果,在该协议实施过程中,有关事宜尚等进一步协商、落实。本意向书仅为双方合作的指导和框架性文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存在无法履约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公司代码:603466 公司简称:风语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