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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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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8版)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春秋电子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890证券简称:春秋电子公告编号:2018-028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19日收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蔡刚波先生的书面辞职函。蔡刚波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蔡刚波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蔡刚波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蔡刚波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蔡刚波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18-029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0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中山路287号托尼洛兰博基尼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0日

至2018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2018年4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18年5月7日上午 9:00—11:00

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江丰路278号)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吕璐、潘晓杰

电话:0512-82603998-8168

传真:0512-57293992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