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61 证券简称:新南洋 编号:2018-008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基本情况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南洋”、“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产业集团”),于2017年10月25日非公开发行了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标的股票为本公司A股股票,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亿元,发行期限为1.5年。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17年10月26日发布了《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发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
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期自2018年4月25日起至2019年4月24日止。换股期间,交大产业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可能会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导致减少。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交大产业集团持有新南洋58,995,848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59%。其中,通过自有股票账户直接持有新南洋27,901,8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74%;通过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质押专户持有新南洋30,885,59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78%;通过中信证券金融衍生品交易互换产品持有新南洋208,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7%。交大产业集团一致行动人---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交大企管中心”)持有新南洋35,670,69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45%,交大产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3.04%。进入换股期后,假设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全部用于交换股票,交大产业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减少,公司第一大股东可能由交大产业集团变更为交大企管中心,但交大产业集团和交大企管中心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在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因换股条件调整可能导致的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交大产业集团因其可交换债券投资者换股导致所持公司股份减少的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交大产业集团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