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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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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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1,7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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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化肥、化工和农药产品的内外贸分销业务,以及自主品牌复合肥和农药的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已形成以农资供应为核心的辉隆商业、辉隆工业、辉隆农业及辉隆投融资四大板块。辉隆商业奋力转型。辉隆商业主营化肥、化工、农药内外贸业务和产品分销,上抓强化资源建设,中抓提升服务水平,下抓夯实终端网络,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日益增强。辉隆工业扬帆起航。辉隆工业把“改良土壤、提升品质、造福农民”作为发展方向,先后投资建设五个新型肥药生产加工基地,积极研发生产自主品牌系列复合肥、农药产品。辉隆农业探索前行。辉隆农业顺应现代农业发展大势,主动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已形成苗木贸易及种植、农业休闲旅游、基地托管、社会化服务和农产品销售五大业务;积极探索“互联网+农业”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新模式,在电商服务站及县域运营中心建设、农特产品贸易、粮食收购加工一体化等领域开展试点,确立了“线下支撑线上,产后拉动产前,电商+实体同步发展”的业务模式。辉隆投融资借力发展。围绕农资主业,借力资本市场,发掘投资机会,参股上游资源型企业和省供销社类金融板块、参与投资产业基金,向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相结合转变,助力农资主业跨越腾飞。
公司一直致力于创新经营模式,由做行情向做模式转变,由做品种向做品牌转变,由经营服务型向服务经营型转变,由单纯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解决方案”转变,把“配送中心+加盟店”服务模式拓展至“配送中心+加盟店+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从单纯的贸易流通商发展成贸工农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商,为打造中国最伟大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的宏伟愿景不懈奋斗。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及特点
公司属于农资生产流通行业,自199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后,该行业进入市场配置阶段,目前正加速转向完全市场化,特别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明确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原本享受特殊优惠政策的化肥产业由政策性鼓励转向完全市场化进程。
随着农资流通行业的不断发展,逐渐呈现出以下特点:(1)产能过剩。截至目前,除我国钾肥产能基本自给自足外,其余品种均已出现产能过剩的态势,供大于求的局面短期难以改变。(2)行业竞争加剧。优胜劣汰步伐加快,中小型贸易商逐步在竞争中退出,市场要素资源向大型农资企业集聚。(3)各项优惠政策相继取消。铁路运价优惠取消、天然气价格上调、电价市场化改革、化肥增值税恢复征收等导致企业经营成本逐渐提高。(4)“零增长”提出新挑战。在国家进一步明确绿色发展的大背景下,农药行业必将面临更严厉的环保、安全监管,落后产能也会加速退出,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甚至负增长持续推进。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等规范性文件也相继发布,这标志着新的农药管理监管主体框架初步建成,农药管理法规日臻完善。(5)农资电商建设势在必行。随着互联网技术在终端市场的快速渗透和国家政策面利好的背景,农资电商的发展应准确定位切合点,把握优势、利用资源,顺势发展。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中国农资连锁经营的倡导者,开创了全国供销社系统农资流通企业上市先河,是“中国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的引领者与实践者,行业综合竞争力排名省内第一、全国第三。同时,公司是农业部确定的农资连锁经营重点企业,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首批试点企业,全国供销社“新网工程”示范企业,省级化肥、农药储备和国家化肥淡季商业承储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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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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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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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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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公司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把保持稳定健康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以“防风险、增规模、提效益、上台阶”12字方针,聚焦主业,统筹多元。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32,925.15万元,营业成本1,360,937.89万元,较2016年度分别增长61.96%和62.18%,实现净利润14,825.71万元,较2016年度增长34.19%,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3,661.97万元,较2016年度增长33.15%。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如下:
(一)辉隆工业优势叠加,强势崛起成绩喜人。辉隆工业推行“八统一”管理,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工贸融合,产销两旺,全面盈利。五大肥料生产基地以安全生产为中心,改工艺、降能耗、提质量、促销售,全年实现自主品牌复合肥销售50万吨。五禾生态肥业围绕稳产高产、提质降耗,积极开展作物、土壤、肥料、工艺、技术等项目研发,2017年申报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获得省级高新技术产品3件,被评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银山药业凭借农药研发优势与完善的制剂加工体系,聚焦重点作物、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客户,全年实现销售收入、利润均创历史新高,位列2017年中国农药行业制剂销售30强第24位,自主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二)辉隆商业持续转型升级,夯实发展后劲。
1、发挥优势做出特色,主营业务量效齐增。2017年,各经营单元顺应市场走势,把握购销节奏,引领行业操作,创新经营模式,规模全面提升。公司2017年度化肥业务销售收入791,721.43 万元,较去年同期同比增长31.27%;农药业务销售收入169,239.98万元,较去年同期同比增长26.71%;化工业务销售收入457,837.57万元,较去年同期同比增长225.24%.
2、充实网络强化功能,提升综合服务水平。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连锁集团明确提出以“四个标准化”(即试验示范标准化、田间观摩标准化、工厂参观标准化、演示宣讲标准化)为手段,打造现代农业综合服务“4S”店。瑞美福、连锁集团、海南农资、农业科技发挥农化技术服务优势,转变经营思路,从“产品贸易商”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变,从“以服务客户为中心”向“以服务作物为中心”转变。服务模式多样化。在开展电台讲座、辉隆科技大讲堂、试验示范、飞防植保服务的基础上,强化跟踪调查,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程度,贴近终端、贴近农户,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服务对象精准化。为种田大户提供配方施肥、种肥同播、统防统治、节水灌溉、机械作业等系列化服务,初步破解了“谁来种地”和“怎么种地”的难题。服务作物定向化。瑞美福以直营店为平台,设立长丰草莓服务中心,为种植大户提供绿色草莓生产全程技术解决方案,打造“三绿一改良”(绿色通道、绿色产品、绿色食品,改良土壤)合作模式,成立一年多已服务2000多亩草莓、600多农户。
(三)多元板块协调发展,增长动能日益显现。农业科技经过近7年探索,已形成苗木贸易及种植、农业休闲旅游、基地托管、社会化服务和农产品销售五大业务,发展路径明晰;辉隆全椒现代农业生态园被评为“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发展前景美好。农仁街在电商服务站及县域运营中心建设、农特产品贸易、粮食收购加工一体化等领域开展试点,确立了“线下支撑线上,产后拉动产前,电商+实体同步发展”的模式。股权激励、大股东增持都已完成,参与发起设立的四支产业并购基金运行态势良好。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与专业能力,加快推动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融合发展,加大对优质资源的投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四)内控管理规范精准,突出防范经营风险。加强资金管控,防范资金风险;加强银企深度合作,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贯彻国家税改政策,规范操作,避免税收风险;信息化升迁升级,机房改造完成,信息化建设软硬件水平进一步提升;认真梳理合作供应商和客户,动态调整,防范预付和应收资金风险;设立化肥、农药、化工业务总监,定期召开业务对接会,统筹协调,规模化运作;成立巡查领导小组,加强审计监管,对重点领域开展审计督查巡视;坚持失败案例分析,总结教训,警示追责;开展“依法治企年”活动,举办专题培训,提高全员法律素养和风险意识。
(五)强力推进党建工作,社会责任自觉履行。公司党委把党建摆在首要位置,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和“讲重作”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强化学做一体,坚持知行合一,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报告,结合实际谈心得、谈体会;加强基层组织标准化建设,集团党委和9个支部申报达标验收。积极响应国家电商扶贫和省委省政府建设“电商安徽”的号召,举办砀山酥梨线上扶贫销售,线上成交2万余笔、10万公斤,获得当地政府和梨农一致好评;向贫困地区捐款,开展扶贫助学,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组织员工义务献血,辉隆社会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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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准则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采用该修订后的准则,上述会计政策变化的主要内容为: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20,576,225.10元计入了“其他收益”。
(2)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该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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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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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