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接133版)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5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9,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39元,共计募集资金1,319,049.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7,431.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01,618.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用于该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印花税及发行上市手续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29.2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99,188.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4A6038-1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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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公司2015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方案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60.10亿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审核报告》(XYZH/2015BJA90078)。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未用于其他用途。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尚余57,162.00万元未使用完毕,未使用金额及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4.40%,田湾核电站3、4 号机组工程尚处于建设期,公司将按承诺投资金额继续投入。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海南昌江核电工程项目预计的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8.56%,该收益率是基于在一个完整经营周期内经营现金测算的。海南昌江核电工程项目1、2号机组分别于2015年12月26日、2016年8月12日投入商业运行,截至2017年12月31日,项目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729.06万元、519.71万元及-53,586.43万元,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以上。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要是因海南省电网孤网运行,电网负荷受限,项目产能不能完全释放,发电量未达预期所致,预计待海南联网二回路以及抽水蓄能配套工程投产后,项目产能受限问题将得到解决。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差异。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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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17年12月31日,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尚处于建设期,公司将按承诺投资金额继续投入。
注2: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8,637.64元,包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57,162.00万元,存款利息1,475.64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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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福建福清核电工程(一期)项目投资估算中所确定的预期收益率(税后)为9%,该收益率是基于在一个完整经营周期内经营现金测算的。福建福清核电工程(一期)1、2号机组分别于2014年11月22日、2015年10月16日投入商业运行,项目2016年度、2017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7.84%、16.03%;项目未能核算2015年度、2016年度完整经营周期内的收益情况,项目2015年度、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81,877.11万元、121,147.88万元。
注2:福建福清核电工程(二期)项目投资估算中所确定的预期收益率(税后)为9%,该收益率是基于在一个完整经营周期内经营现金测算的。福建福清核电工程(二期)3号机组于2016年10月24日投入商业运行、4号机组于2017年9月17日投入商业运行,尚无法核算该项目完整经营周期内的收益情况项目;项目2016年度、2017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20,194.47万元、82,319.47万元。
注3: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田湾核电站3、4 号机组工程尚处于建设期,未形成生产能力。
注4:海南昌江核电工程项目预计的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8.56%,该收益率是基于在一个完整经营周期内经营现金测算的。海南昌江核电工程项目1、2号机组分别于2015年12月26日、2016年8月12日投入商业运行,项目2017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67%,项目未能核算2015年度、2016年度完整经营周期内的收益情况,项目2015年度、2016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729.06万元、519.71万元。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要是因海南省电网孤网运行,电网负荷受限,项目产能不能完全释放,发电量未达预期所致,预计待海南联网二回路以及抽水蓄能配套工程投产后,项目产能受限问题将得到解决。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18-02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3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四巷1号中国核电806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3日
至2018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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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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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2018年5月22日17:00时前公司收到电话或电子邮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8年5月21日和2018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4号楼12层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4号楼12层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100031
电 话:010-8357 6866
联 系 人:林睿璇
电子邮件:cnnp_zqb@cnnp.com.cn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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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