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46版)
单位:人民币元
■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高新区支行和建设银行重庆杨家坪支行科城分理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270.38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的情况
2017年5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5,310.92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11-218号),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发表核查意见。
2017年5月,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45,310.92万元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秦安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秦安股份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秦安股份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无。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月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承诺:发动机零部件机加工扩能项目、发动机零部件铸造扩能项目、技术中心等三个项目均仅承诺单个项目每年的总投入金额,未区分单个项目每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因此无法计算募集资金截至本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更好反应募集资金整体使用进度,本表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作为“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并以此来计算“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及“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两项指标。
注2:为发动机零部件机加工扩能项目的毛利总额。尚未实现预计收益主要原因为:①GTDI/FEU缸体、缸盖3#机加线2017年末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批量生产;②部分项目虽量产,但尚未达到设计产能;③部分生产线尚未投资完成。
注3:为发动机零部件铸造扩能项目的毛利总额。尚未实现预计收益主要原因为:①部分设备虽投资完成,但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②项目虽量产,但尚未达到设计产能。
证券代码:603758证券简称:秦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0日8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上邦路3号重庆上邦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0日
至2018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8年4月2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18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兰美路701号附3号202室
(三)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登记;
2、 自然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参会时请携带前述全部登记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二)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华鸣、许锐
电话:023-61711177
传真:023-61711199
邮编:400039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兰美路701号附3号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