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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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1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2018-034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4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双鸽和平国际酒店四楼国际会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陈保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会议决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7年度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9,246,679.02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按2017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3,174,792.68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821,300,196.41元,2016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为187,660,872.36元(含税),本期回购限制性股票时扣回以前年度支付的现金股利98,672.6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209,809,882.99元。

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42,490,3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208,498,066.40元(含税)。

本公司201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42,490,3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资本公积金尚余1,012,232,804.26元。

5、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建设临海国际医药小镇华海制药科技产业园规划项目的投资框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会议决议:临海国际医药小镇华海制药科技产业园规划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推动公司产业升级和产业链的延伸,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公司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整体盈利能力,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同意公司拟建设的临海国际医药小镇华海制药科技产业园规划项目的投资框架内容。同时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可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审议决定并实施项目建设。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8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婧、王骁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华海药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