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8-022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战略合作协议所述事项仅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有关具体合作内容、合作安排、合作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相关合同予以明确。
2、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3、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六、其他相关说明”之“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后续进展情况”。
一、 协议的基本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全资子公司华盖创意(天津)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盖创意天津”),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宝中国”)于近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双方出于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决定强强联合,依据各自优势资源,在在线创意设计服务领域开展合作。双方均以优秀的企业理念与专业性,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相关事宜达成?致。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 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682254698
注册资本:375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张勇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07日
企业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荆丰村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产品,多媒体产品;系统集成的设计、调试及维护;销售自身开发的产品;并提供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支持;经济信息咨询(含商品中介)(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
淘宝中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的履行不构成关联交易。最近三年双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淘宝中国为阿里巴巴“鹿班智能设计平台”的运营方,为用户提供专业创意设计服务,提供创意模板及创意素材服务。其中,“鹿班设计平台”是由阿里巴巴智能设计实验室自主研发的一款设计产品,基于图像智能生成技术,可以显著提高传统的设计工作的工作效率。根据用户输入的设计需求,机器经过规划、行动等多轮大规模计算,生成符合用户需求和专业标准的视觉图像。
华盖创意天津为视觉中国全资子公司。视觉中国是国际领先的以视觉内容为核心的互联网科技公司。公司整合全球高质量版权内容资源,通过互联网版权交易平台(www.vcg.com)提供超过数亿的海量图片、视频、音乐素材,为全球广大媒体及企业客户提供视觉内容和传播服务。基于视觉中国全球化战略,公司与全球第一大图片库Getty Images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016年收购比尔盖茨创办的全球第三大图片库Corbis Images,并于2018年2月收购全球最大的摄影社区500px。“一图胜万言”,视觉中国将视觉内容与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相结合,以实现“Imagery EmpowerCommunication”的企业愿景。
三、 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淘宝中国给予华盖创意天津战略优先的权益,双方开展关于创意素材方面的深度合作,共同打造在电商领域的正版素材授权平台;华盖创意天津将通过“鹿班智能设计平台”向淘宝中国及其用户开放,授权使用创意素材。
同时,华盖创意天津向淘宝中国提供优质设计师资源辅助“鹿班智能设计平台”开展素材筛选、素材标注、定制创作等工作。
2、协议签署时间
2018年4月19日
3、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协议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后开始生效,有效期三年。
5、违约条款
双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如有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予以纠正且可按本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通知后15日内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四、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淘宝中国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利用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双方开展关于创意素材方面的深度合作,为广大的阿里电商商家提供服务,助力新零售。本次合作是公司持续扩大、夯实与互联网平台(大流量入口)战略合作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继搜索引擎(百度、搜狗)、广告平台(百度霓裳、阿里汇川)、自媒体平台(腾讯企鹅号、百度百家号、阿里大鱼号、一点/凤凰大风号)之后,公司新开拓的电商新零售应用场景,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覆盖电商行业,提升获客能力,并有利于公司在图像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域提升核心竞争力。此次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将对公司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业务依赖。
五、 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
后续,双方将一起基于具体领域,确定具体合作模式,另行签署协议进行约定。
从短期来看,战略合作协议未涉及具体金额,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从长期来看,该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利好企业长期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协议签订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后续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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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9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监事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3、备查文件: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