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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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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公司在每年末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计提与核销情况

2017年年初本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21,934,633.14元,本年计提383,231,502.45元,2017年年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405,166,135.59元。

本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是子公司不锈钢管公司。不锈钢管公司无缝钢管的生产线自投产以来产销量和销售价格未达预期,公司认为主要是受钢铁行业整体形势的影响,属暂时状况。2017年受益于去产能政策影响,钢铁行业形势好转,但不锈钢管公司的无缝管产品产销量仍未达预期,2017年度经营结果仍为亏损。鉴于此,公司认为不锈钢管公司相关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经实施减值测试,无缝钢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2,121,694,348.58元,账面价值为2,501,844,096.13元,需计提减值准备380,149,747.55 元。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7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充分反映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8-011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基本情况

(一)概述

根据山西省国资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持有的省属22户企业国有股权全部注入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通知》(晋国资发[2017]35号)要求,2017年8月,山西省国资委将所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00% 股权全部注入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国投公司成为公司控制人,国投公司及所控制的省属企业及其子企业自2017年8月成为公司新增关联方。

公司2017年初无法预计与国投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中包含与国投公司部分子公司发生的新增关联交易389973.49万元。上述事项表决程序如下:

1.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将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表决时,关联董事张志方、高建兵、柴志勇、李华及李建民回避表决。

3.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在该公司任职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基本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矿产品、金属材料、有色金属、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工业盐、农副产品、橡胶制品、钢材、建材、五金交电、塑料制品、机电产品、机械设备的销售;发供电;进出口业务(除国家统一经营以外的商品和技术)等。

住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15号

2017年三季度末财务数据,总资产:819.92亿元;净资产:123.86亿元;营业收入:459.42亿元;净利润:0.13亿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

(2)公司名称: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华太

注册资本:567639.32万元

主营业务: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加工;煤炭销售等。

住所:太原市新晋祠路一段1号

2017年三季度末财务数据,总资产:2934.18亿元;净资产:733.84亿元;营业收入:1028.33亿元;净利润:0.04亿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

(3)公司名称: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翟红

注册资本:758037.23万元

主营业务: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限分支机构)、矿石开采;煤炭加工;煤层气开发;建筑施工、建设工程,建筑安装、勘察设计;物资供销;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等。

住所:阳泉市北大西街5号

2017年三季度末财务数据,总资产:21387014万元;净资产:3664724万元;营业收入:11693032万元;净利润:3083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

(4)公司名称: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创民

注册资本:129527.60万元

主营业务:冶金、轧钢、锻压、起重、矿山、煤炉、焦炉、清洁型煤深加工、环保、电控等成套设备及其工矿配件,油膜轴承、减速机、车轮车轴、液压气动元件、液压系统、钢锭、铸件、锻件、结构件、工模具的制造、销售、安装、修理、改造、检测、调试,技术开发、设计、引进转化、咨询服务等。

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53号

2017年三季度末财务数据,总资产:4496563万元;净资产:630181万元;营业收入:1089575万元;净利润:-3028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

(5)公司名称:晋能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启瑞

注册资本:3600000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的运输和销售;投资煤炭企业;煤焦科技开发、技术转让;自有房屋租赁;能源领域投资;提供煤炭信息咨询服务;煤层气投资;发电、输变电工程的技术咨询;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电力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采购和销售。

住所:太原市迎泽区开化寺街86号五层

2017年三季度末财务数据,总资产:2557.61亿元;净资产:543.09 亿元;营业收入:737.39 亿元;净利润:2.14亿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

(6)公司名称: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晋平

注册资本:419881.60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的生产、销售等。

住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

2017年三季度末财务数据,总资产:21363115万元;净资产:3250305元;营业收入:12549207万元;净利润:29170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

上述关联人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除特别说明外,上述关联人介绍中币种均为人民币。

2.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结算方式,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

2.上述交易价格的定价公允,收付款方式合理,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

3.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自愿、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等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经我们核查认为:董事会在对相关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方五名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成本、收入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8-012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预计2018年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366.18亿元,2017年实际发生额276.13亿元。上述事项表决程序如下:

1.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将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表决时,关联董事张志方、高建兵、柴志勇、李华及李建民回避表决。

3.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在该公司任职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根据山西省国资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持有的省属22户企业国有股权全部注入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通知》(晋国资发[2017]35号)要求,2017年8月,山西省国资委将所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00% 股权全部注入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

国投公司成为公司控制人,国投公司及所控制的省属企业及其子企业自2017年8月成为公司新增关联方,公司2017年初无法预计与国投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中包含与国投公司部分子公司发生的新增关联交易389973.49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由于公司控制人变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范围扩大致使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公司之前的日常非关联交易变为日常关联交易,属于2017年初无法预计的事项。新增范围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祥明

注册资本:667468.00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加工销售生铁、钢坯、钢材。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2号

2017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5851171万元;净资产:254229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60873万元;净利润:4568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项。

(2)公司名称: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华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主营业务:冶金原辅料、设备、备件、技术及钢材产品的进出口、转口贸易及国内贸易,承办进出口贸易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2号

2017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177191.89万元;净资产:137999.5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81371.27万元;净利润:6830.63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

(3)公司名称:太原钢铁(集团)公司福利总厂

法定代表人:王海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钢材、纯铁、特钢、电渣、废钢材加工;不锈钢制品、铁艺围栏、劳保用品等产品。

住所:太原市尖草坪区太钢南厂区

2017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19220.79万元;净资产:8023.3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8286.91万元;净利润:209.09 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

(4)公司名称: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柴志勇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业务:工程设计、工程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工程咨询、评估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冶金新产品新材料推广销售、设备租赁等。

住所:太原市胜利街327号

2017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60142.38 万元;净资产:15608.7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8194 万元;净利润:-2041.12 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

(5)公司名称: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学锋

注册资本:57793万元

主营业务:加工、制造、销售钢材、钢铁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等。

住所:临汾市桥东街3号

2017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86612万元;净资产:-27391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2015万元;净利润:-61577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

(6)公司名称:山西太钢万邦炉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璟

注册资本:45135万元

主营业务:铬铁及其他相关铁合金材料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相关技术输出;原料、燃气及相关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发电业务;蒸汽生产及销售;进出口业务。

住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修文工业园区电厂路

2017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196001万元;净资产:4554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0888万元;净利润:106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

(7)公司名称:山西禄纬堡太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建兵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耐火材料生产、销售,理化检验及延伸服务,工程检修,机械加工,技术咨询、服务,炉窑工程施工及其他热设备耐火方案设计、制作、安装等。

住所:太原市阳曲县东黄水镇故县村

2017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36351.61万元;净资产:6617.2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7972.87万元;净利润:3178.66 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

(8)公司名称:太钢进出口(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华

注册资本:192698.84万港元

主营业务:贸易、投资

住所: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一座2601室

2017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902825万港元;净资产:252001万港元;主营业务收入:915378万港元;净利润:5412万港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

(9)公司名称: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华

注册资本:16000万美元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物流园8-1-3-106区域

2017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301405.35万元;净资产:110467.7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419.27万元;净利润:4537.43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

(10)公司名称:太原太钢大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立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主营业务:新型合金材料、不锈钢和碳素钢金属制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住所:太原市尖草坪区不锈钢产业园区

2017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86061万元;净资产:5547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41727万元;净利润:3208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母公司的联营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五项。

(11)公司名称:太原钢铁(集团)比欧西气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力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主营业务:设计、开发、制造、净化工业气体及贮存设备与蒸发器,在国内外市场销售上述自产产品,并提供技术咨询与售后服务,危险货物运输。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2号

2017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129964.22万元;净资产:72217.9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7569.71万元;净利润:16816.48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母公司的合营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五项。

(12)公司名称:山西太钢哈斯科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清洁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主营业务:钢渣、尾渣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回收钢渣、尾渣中的金属;生产和销售利用钢渣、尾渣制成的副产品。

住所:太原市阳曲县候村乡赵庄村村南

2017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42126.22万元;净资产:36072.8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849.78万元;净利润:4805.19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母公司的联营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五项。

(13)公司名称:山西宝太新金属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兴国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业务:钛、不锈钢新工艺、新技术开发;销售钛、不锈钢、钛合金、钢材、金属制品(除限制品)及技术咨询服务等。

住所:太原市尖草坪2号5425幢1-2层

2017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23768万元;净资产:2102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7700万元;净利润:864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的联营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五项。

(14)公司名称: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为民

注册资本:198245.614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销售;新能源开发;煤炭、焦炭产业投资;煤焦及其副产品的仓储出口;物流信息咨询服务;金属及非金属矿产品(稀贵金属除外)、钢材、生铁、合金等的批发及零售等。

住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15号

2017年三季度末财务数据,总资产:4508977万元;净资产:871238万元;营业收入:3815695万元;净利润:73355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

(15)公司名称: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矿产品、金属材料、有色金属、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工业盐、农副产品、橡胶制品、钢材、建材、五金交电、塑料制品、机电产品、机械设备的销售;发供电;进出口业务(除国家统一经营以外的商品和技术)等。

住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15号

2017年三季度末财务数据,总资产:819.92亿元;净资产:123.86亿元;营业收入:459.42亿元;净利润:0.13亿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

(16)公司名称: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华太

注册资本:567639.32万元

主营业务: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加工;煤炭销售等。

住所:太原市新晋祠路一段1号

2017年三季度末财务数据,总资产:2934.18亿元;净资产:733.84亿元;营业收入:1028.33亿元;净利润:0.04亿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

(17)公司名称: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翟红

注册资本:758037.23万元

主营业务: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限分支机构)、矿石开采;煤炭加工;煤层气开发;建筑施工、建设工程,建筑安装、勘察设计;物资供销;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等。

住所:阳泉市北大西街5号

2017年三季度末财务数据,总资产:21387014万元;净资产:3664724万元;营业收入:11693032万元;净利润:3083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

(18)公司名称: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创民

注册资本:129527.60万元

主营业务:冶金、轧钢、锻压、起重、矿山、煤炉、焦炉、清洁型煤深加工、环保、电控等成套设备及其工矿配件,油膜轴承、减速机、车轮车轴、液压气动元件、液压系统、钢锭、铸件、锻件、结构件、工模具的制造、销售、安装、修理、改造、检测、调试,技术开发、设计、引进转化、咨询服务等。

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53号

2017年三季度末财务数据,总资产:4496563万元;净资产:630181万元;营业收入:1089575万元;净利润:-3028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

(19)公司名称:晋能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启瑞

注册资本:3600000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的运输和销售;投资煤炭企业;煤焦科技开发、技术转让;自有房屋租赁;能源领域投资;提供煤炭信息咨询服务;煤层气投资;发电、输变电工程的技术咨询;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电力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采购和销售。

住所:太原市迎泽区开化寺街86号五层

2017年三季度末财务数据,总资产:2557.61亿元;净资产:543.09 亿元;营业收入:737.39 亿元;净利润:2.14亿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

(20)公司名称: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晋平

注册资本:419881.60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的生产、销售等。

住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

2017年三季度末财务数据,总资产:21363115万元;净资产:3250305万元;营业收入:12549207万元;净利润:29170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

(21)公司名称: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有喜

注册资本:1703464.16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开采;煤炭加工;机械制造;工程建筑施工;工业设备(含锅炉、电梯)安装、租赁,特种设备安装;生铁冶炼;建材生产;仪器仪表制造、维修;煤矿工程设计及技术咨询;地质勘查,地质水文勘测等。

住所:山西省大同市矿区新平旺

2017年三季度末财务数据,总资产:29615950万元;净资产:4518370万元;营业收入:11426196万元;净利润:-66261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

上述关联人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除特别说明外,上述关联人介绍中币种均为人民币。

2.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加成比例不高于成本价的5%,与非关联方一致;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如果有国家政府制定价格的,按照国家政府制定的价格执行。

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及结算方式,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说明:市场价格获取方法及成本加成原则

(1)市场价格获取方法,主要来源于行业惯用的网站公布价格或太原市周边活跃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

(2)采用成本加成的,成本为生产本产品所消耗的原料、辅料、能源以及应由本产品所承担的各项费用之和,利润加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成本费用的5%。

2.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在下面协议签署情况中具体披露。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日签署了《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

2.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日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

3.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日签署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

4.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日签署了《进口业务委托代理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

2.上述交易价格的定价公允,收付款方式合理,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

3.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自愿、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等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经我们核查认为:董事会在对相关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方五名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成本、收入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8-014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根据财政部2017年4月1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从2017年5月28日起,在利润表中的“净利润”项目之下新增“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二)根据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在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收益”中列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在2017年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 4,368,599,683.79元和“终止经营净利润”0.00元,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在2016年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 1,026,706,847.53元和“终止经营净利润”0.00元。

(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在利润表中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本次会计政策调减营业外收入48,958.19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48,958.19元,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在2016年利润表中调减营业外收入598,558.70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598,558.70元。

以上两项对公司的资产总额和净利润均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8-015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6月20日下午2:30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星期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下午3: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8年6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在该公司任职的张志方先生、高建兵先生、柴志勇先生、李华先生、李建民先生在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8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时需回避表决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关于2017年度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

6.《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8年全面预算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9.《关于聘用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聘用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18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2018年度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方案的议案》

1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其中,议案11和议案12为关联交易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14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上述议案已经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17年度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公告》、《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的公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8年6月18日~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4.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太原市尖草坪街2号,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联系人:安峰先生 季占璐先生

邮编:030003 电话:0351—2137728 传真:0351—2137729

电子信箱(E—mail): tgbx@tisco.com.cn

本次股东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25

投票简称:太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20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名称: 持股数: 股 股份性质: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不可以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八年 月 日

(上接19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