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7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8日下午15:00至2018年4月19日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下午15:00-2018年4月19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环东路2221号巴黎花园餐厅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ZHU WEI(朱伟)先生
5.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6,349,5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620%。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6,349,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617%。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389,5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7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田璧、张丽欣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349,245股(其中现场投票56,349,245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389,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349,245股(其中现场投票56,349,245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389,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349,245股(其中现场投票56,349,245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389,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349,245股(其中现场投票56,349,245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389,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349,245股(其中现场投票56,349,245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389,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349,245股(其中现场投票56,349,245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389,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349,245股(其中现场投票56,349,245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389,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8.01选举ZHU WEI(朱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6,349,245股(其中现场投票56,349,245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389,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
8.02选举丁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6,349,245股(其中现场投票56,349,245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389,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
8.03选举郑晓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6,351,045股(其中现场投票56,349,245股同意,网络投票1,8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27%。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391,0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132%。
8.04选举郭端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6,349,245股(其中现场投票56,349,245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389,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
8.05选举XIE PING PETER(谢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6,349,245股(其中现场投票56,349,245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389,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
8.06选举胡丽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6,349,245股(其中现场投票56,349,245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389,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9.01选举张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6,349,245股(其中现场投票56,349,245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389,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
9.02选举沈纲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6,349,245股(其中现场投票56,349,245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389,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
9.03选举赵春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6,350,145股(其中现场投票56,349,245股同意,网络投票9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11%。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390,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见证律师:田璧、张丽欣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8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环东路2221号巴黎花园餐厅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丁勇先生、郑晓彬先生、郭端端先生、XIE PING PETER(谢平)先生通过电话方式出席会议,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ZHU WEI(朱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1)选举ZHU WEI(朱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丁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选举ZHU WEI(朱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丁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四大专门委员会。其组成成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赵春光先生、张驰先生、郑晓彬先生。
2)提名委员会:张驰先生、沈纲祥先生、胡丽丽女士。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沈纲祥先生、赵春光先生、郭端端先生。
4)战略发展委员:ZHU WEI(朱伟)先生、丁勇先生、郭端端先生、XIE PING PETER(谢平)先生。
上述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ZHU WEI(朱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丁勇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经理,黄俊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郑志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汪文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9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环东路2221号巴黎花园餐厅五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职工监事段义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段义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0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了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选举ZHU WEI(朱伟)先生、丁勇先生、郑晓彬先生、郭端端先生、XIE PING PETER(谢平)先生、胡丽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驰先生、沈纲祥先生、赵春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本次换届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潘建清先生、独立董事宋德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建清先生通过持有公司股东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185.47万股,间接持股比例为2.24%;宋德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两人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潘建清先生、宋德亮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1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了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选举杨永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监事段义鹏先生、闫超先生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人员最近两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后,虞永超先生和郑晓彬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虞永超先生、郑晓彬先生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监事会对虞永超先生、郑晓彬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2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环东路2221号巴黎花园餐厅五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ZHU WEI(朱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丁勇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经理;聘任黄俊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郑志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聘任汪文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郑志新先生、汪文婷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郑志新、汪文婷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306号
邮政编码:314006
办公电话:0573-82585880
传真号码:0573-82585881
电子邮箱:stock@broadex-tech.com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附件:简历
ZHU WEI(朱伟)先生简历:
美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美国宾州州立大学固态科学专业毕业,博士学历。1990年至1993年任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材料系访问助理教授;1991年至1993年任意大利CSM SpA公司兼职访问研究员;1993年至1996年任美国电话电报公司贝尔实验室研究员;1996年至2002年任美国朗讯技术公司贝尔实验室研究员;2002年至2003年任美国杰尔系统公司研究员;自2003年至2010年7月,担任公司的副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圭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Broadex Technologies Inc.董事和总裁、浙江天畅塑胶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ZHU WEI(朱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3%,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ZHU WEI(朱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ZHU WEI(朱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丁勇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出生,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光学材料专业毕业,博士学历。1989年至1992年任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992年至1998年任国立日本冈山大学助理教授、博士后研究员;1998年至2000年任美国亚利桑那大学研究员、访问学者;2000年至2001年任Intel Corporation主任工程师;2001年至2003年任JDSU主任工程师;2003年至2010年7月,担任公司董事、执行副总经理;自2010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执行副总经理,同时担任Broadex Technologies Inc.董事、上海爱德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丁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9%,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丁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黄俊明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华中科技大学光电子技术专业毕业,本科学历。1989年至2001年任镇江市电子管厂技术员、工程师,2001年至2004年任江苏奥雷光电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质量部经理,2004年11月加盟公司以来,历任公司运营部副部长、质量部经理、市场销售部部长等职。2009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目前还担任宁波思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黄俊明先生通过宁波思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黄俊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俊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郑志新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浙江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硕士学历。2000年至2003年任东方通信投资部高级专员,2003年至2008年任东方通信投资部投资管理经理,2008年3月加入公司,2008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同时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圭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郑志新先生通过宁波思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郑志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志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汪文婷女士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2015年5月进入公司证券部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汪文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汪文婷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议和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我们认为拟聘任人员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以及管理经验等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及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能力。
2、经核查,我们未发现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的情况。
3、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ZHU WEI(朱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丁勇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经理;聘任黄俊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郑志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签名:
赵春光
张 驰
沈纲祥
2018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