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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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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0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9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4、会议由董事长孔爱祥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孔爱祥先生递交的《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17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充分地执行了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与第九节“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阮方民先生、胡旭东先生、徐亚明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此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如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康乃正女士、杨柏先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为降低美元汇率波动风险,董事会同意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以专业的业务水平、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公正客观的审计结果为公司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务,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重要依据,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1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上午11: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华标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进行了规范的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地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据,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符合关联交易规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额度由不超过 2.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调整至不超过3.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能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了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18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点。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15:00至2018年5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3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兆丰路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7、审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8、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公告》等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8年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兆丰路6号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材料、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参会股东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上述材料、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18年5月8日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证券法务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传真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海兵、方青

联系电话:0571-22801163

邮箱:stock@hzfb.com

传真:0571-22801188 (邮件及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兆丰路6号

邮编:311232

2、与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会期半天。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5695,投票简称:兆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意见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股东(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的股份性质及数量: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以上信息(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8年5月8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