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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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相关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从单一类型的银行调整为可提供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有利于扩大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可选范围,进一步保障闲置募集资金收益,因此同意《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适当增加募集资金收益,同意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在充分保证本金安全的前提下,扩大理财产品的可选范围,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
七、备查文件
1、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之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18-026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臣健康”)于2018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8年2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为扩大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可选范围,进一步保障闲置自有资金收益,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从单一类型的银行调整为可提供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除调整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外,原其他审议的事项保持不变。调整后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一、调整后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三) 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 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 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险。
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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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相关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从单一类型的银行调整为可提供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有利于扩大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可选范围,进一步保障闲置自有资金收益,因此同意《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适当增加自有资金收益,同意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在充分保证本金安全的前提下,扩大理财产品的可选范围,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更好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综上所述,广发证券同意名臣健康本次调整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18-027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39,776,565.60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05号)核准,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36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2.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5,721,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816,296.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905,303.28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2月13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G1401165049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000万元,均用于现金管理。为使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截至2018年4月19日,募投项目累计已经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39,776,565.60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776,565.60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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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本次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及子公司未来发展潜力。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776,565.60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776,565.6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9,776,565.60元。
4、会计师鉴证意见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8]G18000420070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5、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39,776,565.60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5、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18-028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日期及原因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印发并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并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公司对 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3、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具体内容为: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增加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二)根据财政部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公司对2017 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该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的净利润无影响。
(三)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 “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和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18-029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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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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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须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三、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及备案手续事宜
因公司增加经营范围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18-030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8年4月15日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勤发先生、许绍壁先生、彭小青先生、林典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蔡建生先生、王佩清先生、钟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王佩清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蔡建生先生、王佩清先生、钟晓明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反馈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分别、逐项表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
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勤发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 在读。公司创始人,自2004年至今担任广东省轻工业协会香精香料化妆品洗涤用品专业分会副会长;2008年至今担任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常务理事、汕头市工商业联合会常务委员;2010年至今担任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常务理事;2011年至今担任中国香精香料化妆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广东日化商会常务理事长;2014年至今担任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历任汕头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汕头市澄海区第九届政协委员、汕头市澄海区第八届政协常务委员等。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名臣销售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嘉晟印务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裕康投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陈勤发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4017.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34%。
陈勤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陈木发为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2、许绍壁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职于澄海县水产公司、澄海县水产制品贸易公司、澄海县食杂品公司。2001 年9月起创办嘉晟印务,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13年1月起加入名臣健康,曾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名臣销售监事,嘉晟印务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许绍壁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46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5%。
许绍壁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3、彭小青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湖南雪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等职。2013年9月起加入名臣健康,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彭小青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43.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6%。
彭小青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4、林典希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政工师。历任汕头大洋集团总经理办公室秘书,广东发展银行汕头分行办公室主任助理、分行党委委员、委员办公室副主任、工会主席、潮阳支行行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2014年10月起加入名臣健康,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林典希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43.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6%。
林典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蔡建生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执业律师。现为广东嘉格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汕头市知识产权专家库成员,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5年1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蔡建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2、王佩清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06年1月至12月任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7年1月至11月任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7年11月至2013年6月任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3 年3月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任财务总监),2013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泰斗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自2017年12月起,任红谷尚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1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佩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3、钟晓明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浙江大学天然产物及个人护理专业首席科学家,教授、博导;兼任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化妆品审评资深专家、化妆品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化妆品标准委员会委员、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安全风险委员会委员、中国卫生监督协会化妆品科分会常务理事,科技部、卫生部、教育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家库专家,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香精香料化妆品协会、广东日化商会专家顾问等职。2015年12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钟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18-031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臣健康”)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18年4月15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张翀先生、杜绍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逐项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余鑑晖先生(经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同意选举余鑑晖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新一届监事会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
公司对第一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非职工监事简历
1、张翀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金融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汕头海洋集团公司资金结算部副经理、广东黑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副总经理、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深圳天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4 年起加入名臣健康,现任名臣健康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2、杜绍波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汕头市春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分厂厂长、 品管经理、 总经理助理;汕头市琪雅化妆品有限公司厂长。2003年加入名臣健康,历任生产部经理、PMC部经理、生产总监等,现任名臣健康品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杜绍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18-032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8年5月9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3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关于2017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的议案》;
12、《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的议案》;
13、《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1选举陈勤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2选举许绍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3选举彭小青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4选举林典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5.1选举蔡建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2选举王佩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3选举钟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6.1选举张翀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6.2选举杜绍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独立董事蔡建生、王佩清、钟晓明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于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已就议案6、7、8、9、10、11、12、14、15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议案7、11、12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各项议案中,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其中议案6至议案16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其中议案14至议案16采取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分开计算),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或者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其中独立董事蔡建生先生、王佩清先生、钟晓明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见附件1)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上述文件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5月7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 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 须在2018年5月7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来信请寄: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邮编:515834(信函上注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东松
电话:0754-85115109
传真:0754-85115053
电子邮箱:stock@mingchen.com.cn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八、相关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任何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请委托人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三个选项中用“√”选择一项,三个选项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以上选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对于累计投票提案,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若委托人为法人股东时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附件 2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919”,投票简称为“名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5.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监事(如表一提案16.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