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10版)
2018 年 5 月 7 日(星期一)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方式与手续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卡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方式请注明“证券部”收(须在登记时间 2018 年 5 月 7 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2层 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2层
2、邮政编码:518026
3、电话:0755-82794134
4、传真:0755-88916066
5、联系人:陈茜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4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3
2、 投票简称:“汇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了“总议案”(总议案包含除累积投票提案之外的所有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的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完毕。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表决事项,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议案对应的空格内打“√、×、Ο ”,
分别表示同意、反对、弃权。每一议案只能选择“同意”、 “反对”、 “弃权”三者中的之一,多
选或未选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 事项投弃权票。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汇洁股份”)董事会编制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63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6月2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00万股,发行价格为13.1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7,400,000.00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等发行费用46,159,120.4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1,240,879.5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3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江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7,400,000.00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人民币37,380,000.00元后的资金人民币670,020,000.00元,已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如下表所示: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该办法执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于2015年6月29日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深圳泰然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竹子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会同全资子公司江西曼妮芬服装有限公司(下称“江西曼妮芬”)、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交所发布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开设了四个专项账户。其中,由于“江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江西曼妮芬实施,为项目建设需要,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由江西曼妮芬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江西曼妮芬“江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截至 2017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2015年6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金额为483,612,663.47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418号”《关于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5年6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江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483,612,663.47元。
公司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期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监管账户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公司严格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附件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

